编者按:TNUMBERA46,如此说来,这两句话不论是在诸子百家,都行不通。但在明朝却出现了两件事儿,一个女子因为鸡毛蒜皮射杀了自己老公,竟然没有被处决,太皇太后和君王送给他说明辩解,这到底是咋?且听本栏为您渐渐道来。
话说明朝咸丰君王当政时,在大同市武乡县(今大同市晋城市武乡县)的乡间,日常生活着老张。另一家的女主人叫作伯克纳苟,他的丈夫是他的老乡,也刘姓(和伯克纳纵然姓相同宗,因此可以成婚。)现代人称她为张氏。
伯克纳苟和丈夫张氏年纪相近,都才三十多岁,平常他俩婚姻亲密关系很和睦相处,邻居都真的这老张是美好的两对儿。但母女间亲密关系再好,也不免在现实日常生活中造成一些小磨擦,伯克纳苟和丈夫张氏间大自然也不能值得一提。
依照户部的案卷记述,咸丰六年(西元1868年)元宵节七月十二日,武乡县的天气情况很是阴暗干燥,从外边干回去的伯克纳苟真的全身食欲不振,瞧瞧丈夫张氏把冷冻机烧起来,想躺在炕上和暖呵呵。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