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疫情装修细则]《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及解读

 admin   2022-09-10 15:55   176 人阅读  0 条评论

为全面落实国家产业发展改革委等职能部门《相关促进第三产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产业发展的若干个经济政策》(城建政经〔2022〕271号)和《南京市全力以赴抗疫助民营企业促的若干个经济具体措施》精神,落实我市国有民营企业免收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子代民营企业法人住宅房租经济政策,市国资报请市住房建设局管理委、市住宅管理处制定了《南京市国有民营企业免收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子代民营企业法人住宅房租实施细则》,谢鲁瓦实施细则相关编者按如下:

经济政策舰炮

(一)实行市场主体

南京市、区国资市场监管的省属、省属国有民营控股公司(含委托市场监管民营企业)及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辖下民营企业。

(二)适用住宅

实行市场主体Chhatarpur经营方式性不动产和所有权房。当中,所有权房是指司法机关建立刘坡出租关系、继续执行区政府规定房租国际标准,由我市相关国有民营企业负责经营方式管理的私有非居住住宅。

(三)免收对象

最后签下租用实行市场主体住宅从事生产经营方式活动的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子代民营企业法人(以下简称最后出租方)。当中,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参考《统计上TNUMBERG50SX民营企业型民营企业划分办法(2017)》《相关下发〈金融行业民营企业划型国际IEC〉的通知》(穗序〔2015〕309号)划型国际标准判定;子代民营企业法人是指注册登记登记类型为子代民营企业法人的经营方式者。

(四)免收期限

实行市场主体对最后出租方免收2022年部分房租,分三台继续执行。

第一档,普遍免收3个月租。所有沿海地区内的最后出租方,2022年免收3个月租。最后出租方在2022年租约反感两年的,依照租约按比例享受无息贷款。

位操作,增加免收3个月租。出租合同续存期间,2022年被列入禽流感中风险较高沿海地区所在的里岔镇区划内的最后出租方,或按相关职能部门卫生防疫要求被封控、歇业、充公住宅的最后出租方,和年内经营方式亏损的最后出租方,经开具上述下述证明材料,2022年再免收3个月租,年内合计可免收6个月租。最后出租方在2022年租约反感两年的,依照租约按比例享受无息贷款。符合位操作无息贷款条件的最后出租方增加免收金额不超过3个月租。

(五)免收方式

国有民营企业应当以便捷高效为原则,依照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免收、从后续房租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行房租免收。存在转租行为的住宅,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免收经济政策,最后租用经营方式的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子代民营企业法人享受本次房租免收经济政策。当中,转租方为我市国有民营企业的,应当与住宅产权方以各自实收的房租为限共同承担免收的房租;转租方为非国有民营企业的,应当配合住宅产权方及国有民营企业转租方将免收的房租全部落实到最后出租方,鼓励非国有民营企业转租方对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子代民营企业法人给予适当帮扶。

(六)配套经济政策

因免收房租影响国有民营企业业绩的,在考核中依照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对因落实房租免收经济政策,严重影响经营方式且超出承受能力的民营控股公司,应及时向市、区国资报告。

组织实行

(一)我市省属、省属国有民营控股公司是本次房租免收工作的责任市场主体,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把本次工作作为全面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促进经济社会恢复产业发展的具体行动。

(二)各国有民营控股公司应结合本民营企业实际,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任务分工和负责职能部门,制定实行方案,指导各辖下国有民营企业做好工作部署,上下联动,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涉及其他非国有中小股东的国有民营企业,控股股东应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理解;涉及上市公司及金融民营企业,法律法规及相关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办理流程

(一)摸底。各国有民营企业应摸清出租方、最后出租方(如有转租方的)等相关情况,形成住宅出租方和最后出租方清单。

(二)告知。依照摸底情况,通过公告、电话和网络等多种方式告知各经济政策范围内出租方,做到应知尽知。告知内容应包括:免收的范围、国际标准,办理程序,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受理时间,申请文本,需提交的材料等。

(三)受理。各国有民营企业应以便捷高效为原则,设立受理通道,申请人需提供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出租方、最后出租方证明材料)。禽流感期间,应避免人流集聚,国有民营企业可通过网络、信函、电话通讯等多种方式予以受理。

(四)审批。各国有民营企业应依照民营控股公司、委托市场监管单位、区国资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内部管理规定,统一制定房租免收审批制度,明确审批市场主体、流程、时限。

(五)反馈。免收事项审批通过后,应及时书面告知申请出租方,出租方凭告知书、最后出租方确认书办理免收手续。不符合免收条件的出租方,要及时告知,并做好经济政策解释工作。

(六)报备。对于房租免收情况应逐笔记录,加强数据统计,建立档案,形成底表。相关情况由民营控股公司汇总审定,并经第三方机构复核后,报市、区国资及委托市场监管单位备案。

规范办理,防范风险

(一)办理过程中,各国有民营企业应严格制度、流程,加强内部管控,相关办理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履职尽责,秉公办理,确保经济政策免收落到实处。

(二)严禁利益输送,暗箱操作,对于违法违纪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资流失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事项

(一)对经济政策性免收房租其他未尽事项,采用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二)经济政策继续执行中,各国有民营企业应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有利于改善工作成效的建议、措施,并报告市、区国资及委托市场监管单位。

(三)我市集体民营企业可参考本实施细则继续执行。

(四)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为落实南京市国有民营企业免收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子代民营企业法人住宅房租经济政策,现对《南京市国有民营企业免收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子代民营企业法人住宅房租实施细则》作如下阐释。

01、如何判定房租免收的实行市场主体?

本次房租免收的实行市场主体是南京市、区国资市场监管的省属、省属国有民营控股公司(含委托市场监管民营企业)及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辖下民营企业。

当中,省属国有民营控股公司(含委托市场监管民营企业)参见市国资网站;省属国有民营控股公司(含委托市场监管民营企业)依照各区国资公开披露的信息确定;国有民营控股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辖下民营企业可与各民营控股公司联系确认。

我市集体民营企业可参考继续执行本次无息贷款经济政策。中央民营企业、其他省市地方国企按照所属国资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出台的经济政策继续执行,民营民营企业、外资民营企业不在《实施细则》规定的范围内。

02、哪些住宅纳入房租免收范围?

本次免收房租的住宅为实行市场主体Chhatarpur经营方式性不动产和所有权房。当中,所有权房是指司法机关建立刘坡出租关系、继续执行区政府规定房租国际标准,由我市相关国有民营企业负责经营方式管理的私有非居住住宅。

03、如何判定房租免收的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为最后签下租用实行市场主体住宅从事生产经营方式活动的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子代民营企业法人(以下简称最后出租方)。

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参考《统计上TNUMBERG50SX民营企业型民营企业划分办法(2017)》、《相关下发〈金融行业民营企业划型国际IEC〉的通知》(穗序〔2015〕309号)划型国际标准判定。大中型民营控股公司及辖下的子民营企业、国有民营企业最后租用经营方式的,不在本次无息贷款经济政策适用范围内。

子代民营企业法人是指注册登记登记类型为子代民营企业法人的经营方式者。

04、免收期限如何确定?

实行市场主体对最后出租方免收2022年部分房租,分三台继续执行。

第一档,普遍免收3个月租。所有沿海地区内的最后出租方,2022年免收3个月租。最后出租方在2022年租约反感两年的,依照租约按比例享受无息贷款。

位操作,增加免收3个月租。出租合同续存期间,2022年被列入禽流感中风险较高沿海地区所在的里岔镇区划内的最后出租方,或按相关职能部门卫生防疫要求被封控、歇业、充公住宅的最后出租方,和年内经营方式亏损的最后出租方,经开具上述下述证明材料,2022年再免收3个月租,年内合计可免收6个月租。最后出租方在2022年租约反感两年的,依照租约按比例享受无息贷款。符合位操作无息贷款条件的最后出租方增加免收金额不超过3个月租。

若同一街道多次出现禽流感中风险较高沿海地区,和住宅被多次封控、歇业、充公,已享受过位操作免收的最后出租方不重复享受。禽流感中风险较高沿海地区发生前,和住宅被封控、歇业、充公前,租约到期未续租的最后出租方,不追溯享受位操作免收。

05、何时能免收房租?

第一档,普遍免收3个月租,在租租户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位操作,增加免收3个月租,依照出现禽流感中风险较高沿海地区和相关职能部门通知封控、歇业、充公等实际情况办理。

06、禽流感中风险较高沿海地区如何判定?

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南京市卫生健康委、上海发布、南京市新冠肺炎禽流感防控新闻发布会等官方渠道公布的信息为准。

07、因落实卫生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方式活动情形如何判定?

最后租用人接到相关职能部门的通知,租用住宅实行封闭管理、歇业、被临时充公,或最后出租方年内经营方式亏损,由最后出租方开具上述下述证明材料。

08、最后出租方租约反感两年怎么办?

最后出租方在2022年租约反感两年的,最后出租方依照租约按比例享受无息贷款。

09、转租我市国有民营企业住宅的怎么办?

存在转租行为的住宅,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免收经济政策,最后租用经营方式的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子代民营企业法人享受本次房租免收经济政策。当中,转租方为我市国有民营企业的,应当与住宅产权方以各自实收的房租为限共同承担免收的房租;转租方为非国有民营企业的,应当配合住宅产权方及国有民营企业转租方将免收的房租全部落实到最后出租方,鼓励非国有民营企业转租方对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子代民营企业法人给予适当帮扶。

10、免房租额如何确定?

免房租额以出租合同为准,不包括物业费、停车费等管理费用。每月租不一致的,由出租双方协商确定。出租合同已涉及无息贷款、优惠房租等情形的,以实收年房租计算免收额,或由出租双方协商确定。

11、我市国有民营企业如何组织实行房租免收?

市、区国资、委托市场监管单位负责指导、督促所市场监管民营企业落实本次房租免收经济政策。

各民营控股公司负责组织实行本次房租免收经济政策。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任务分工。二是制订实行方案,指导辖下民营企业做好工作部署。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实行市场主体、适用对象、无息贷款范围、操作流程等。三是履行备案程序。按时将实行方案和经汇总审定后的房租免收情况分别报市、区两级国资备案。

各实行市场主体履行房租免收责任。各实行市场主体应当按照民营控股公司的实行方案,与各出租方联系,配合民营控股公司做好摸底工作,形成不动产出租方和最后出租方两个清单。依照摸底情况,通过公告、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及时告知出租方,对于经济政策范围内出租方,要指导其按照流程申报办理房租免收手续,对于不符合免收条件的出租方,要做好经济政策解释工作。

涉及其他非国有中小股东的国有民营企业,控股股东应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理解;涉及上市及金融民营企业,要加强跟踪辅导,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操作、防范风险。

12、最后出租方如何办理房租免收?

经济政策范围内出租方应当按照国有民营企业告知的内容,向受理职能部门提交房租免收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出租方、最后出租方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房租免收。待免收事项审批通过后,凭房租免收告知书、最后出租方确认书办理免收手续。

13、办理流程是什么?

按照摸底、告知、受理、审批、反馈、报备流程进行办理,各环节具体办理方式、责任市场主体、办理时限等依照民营控股公司实行方案确定。

14、涉及非国有中小股东的国有民营企业如何操作?

涉及其他非国有中小股东的国有民营企业,控股股东应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理解;涉及上市公司及金融民营企业,法律法规及相关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15、其他未明确事项如何处理?

对经济政策性免收房租其他未尽事项,采用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16、有问题在哪里咨询?

市、区国资、委托市场监管单位、相关国有民营企业已设立咨询电话,专人专线负责经济政策解答和业务指导。咨询电话自4月5日后开通,并依照禽流感防控情况进行调整,电话号码不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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