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困户之间发生集体农地土地权属争论,原告两方应尊重历史,相互恭敬,商谈补救。
两方商谈成功,最好签订合同。两方达成的协议,严禁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它村民的权益。
(二)商谈不成的,原告一方或两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农地管理处等立案国家机关提出处置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处置时,应以口头载明:提出申请者、旁人原告的名称、门牌号;提出申请处置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据,并附争论地块左图;相关确凿证据及其来源,辩护律师的姓名、工作基层单位或门牌号。立案国家机关收到处置提出申请后,应在15日内下定决心是否立案。下定决心立案的,应在10日内将提出申请表复本推送旁人原告。旁人原告应在收到提出申请表复本之日30日内递交审阅公文和相关确凿证据;欠费不递交审阅公文的,不影响做出处置下定决心。立案国家机关下定决心不立案的,应在下定决心后10日内书面通告提出申请者,并说明理据。
(三)如果县区不立案,原告两方可间接向乡政府或水务局提出申请,若合乎立案条件,可指定立案或间接立案。立案国家机关对立案的集体农地土地权属争论,可先行调处;调处合宪的,应做出处置下定决心。
(四)原告对处置下定决心置之不理的,可在收到处置下定决心通告之日15日外向上二级处置国家机关提出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处置下定决心后30日内,间接向人民检察院控告。
上二级处置国家机关收到行政复议提出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做出行政复议下定决心。原告对行政复议下定决心置之不理的,可在收到行政复议下定决心通告之日15日外向人民检察院控告。在集体农地土地权属争论处置期间,一方严禁改变集体农地现状和破坏其房屋。
私自挤占集体农地这样处置:
根据《农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需经核准或者采取蒙骗手段套取核准,违法挤占农地的,由市级以上上海市人民政府天然资源行政部门勒令返还违法挤占的农地,对违背农地利用规划私自将土地利用改为建设用地的,时限拆毁在违法挤占的农地上增建的建筑和其它公共设施,恢复农地原样,对合乎农地利用规划的,充公在违法挤占的农地上增建的建筑和其它公共设施,可以第一百七十条罚金;对违法挤占农地基层单位的间接负责的责任人和其它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犯法者的,追究其民事责任。
超过核准的数量挤占农地,多占的农地以违法挤占农地论处。
根据《农地管理法》第78条规定,农村村民需经核准或者采取蒙骗手段套取核准,违法挤占农地建住宅的,由市级以上上海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部门勒令返还违法挤占的农地,时限拆毁在违法挤占的农地上增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农地以违法挤占农地论处。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背农地管理法规,违法挤占耕地、林地等土地利用,改变被挤占农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土地利用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七十条或者单处罚金。
集体农地不可以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严禁抵押:
(一)农地所有权;
(二)集体农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农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公共设施、医疗卫生公共设施和其它公益公共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论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禁抵押的其它财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别人占了集体农地该如何处置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不管是谁都不可以私自挤占集体农地,否则是违法行为,要接受处罚,如果犯法者的话,还要追究民事责任,而集体农地的纠纷可以先商谈,商谈不成再控告。如果您还有其它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