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房屋征收标准]关于阳江市应用型本科院校选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通告

 admin   2022-09-12 12:07   122 人阅读  0 条评论

depends告〔2020〕4号

依照国务院《集体农地上写字楼征税与补偿金法律法规》等有关明确规定,汕尾市复合型专科高等院校迁建《写字楼征税补偿金计划(草案稿)》拟于2020年1月20日通过汕尾市汕尾市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现场不予公布,广泛草案。谢鲁瓦的草案情形归纳如下表所示:

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情形

汕尾市复合型专科高等院校迁建《写字楼征税补偿金计划(草案稿)》,在申报期内接到写字楼征税绿线覆盖范围内被征税人的意见反馈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如下表所示三个方面:

(一)被征税人普遍明确要求提升写字楼征税补偿金计划(草案稿)中的写字楼工业用地和建筑物补偿金总价;

(二)部份被征税第一类明确提出,没列入征地计划的写字楼工业用地和没房屋产权断定的写字楼工业用地怎样征税:

(三)部份被征税第一类明确提出,征地黄线至高速公路边沿的高速公路边界线20米覆盖范围农地明确要求给与补偿金。

二、对征询搜集的意见建议申明

(一)有关群众明确要求提升写字楼工业用地和建筑物补偿金总价的难题。我区征地征地办和市中区均积极郡别海町写字楼征税办展开了意见反馈,明确要求展开适度提升。但市申明上述项目农地价格和建筑物补偿金总价,均由汕尾市房地产评估结果机构工作组综合评估结果产生,草案稿中的农地价格及建筑物补偿金总价综合考虑了邻近农地价格及近期其他建筑物材料及建筑物育苗价格下降不利因素,市不同意调整价格。因此此项意见建议未予接纳。

(二)有关少数被征税第一类明确提出,没列入征地计划的写字楼工业用地和没房屋产权断定的写字楼工业用地怎样征税难题。依照《集体农地上写字楼征税与补偿金法律法规》(2011年第十五条第590号)明确规定,写字楼征税卖方为集体农地不合法来源的写字楼。实际实行中,由实行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展开征税。

(三)有关部份被征税人明确提出征地黄线至高速公路边沿的高速公路边界线20米覆盖范围农地明确要求给与补偿金难题。该意见建议未予接纳,依照住房和建成区建设厅《集体农地上写字楼征税评估结果办法》(修路〔2011〕77号)第十五条:被征税写字楼商业价值评估结果应当考虑被征税写字楼的地理位置、商业用途、建筑物结构、旧有程度、建筑物面积以及占地、农地所有权等影响被征税写字楼商业价值的不利因素。的明确规定,路道、排水沟部份不作补偿金。

三、其他相关事宜

有关被征税人明确提出与《补偿金计划(草案稿)》文本无关的难题,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由实行单位、业主单位与被征税人三方洽商处理。

谢鲁瓦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后的汕尾市复合型专科高等院校迁建《写字楼征税补偿金计划》展开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汕尾市复合型专科高等院校项目迁建写字楼征税补偿金计划

汕尾市汕尾市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汕尾市复合型专科高等院校项目迁建

写字楼征税补偿金计划

2020年3月

为全面提升汕尾高等教育水平,为汕尾现代产业提供人才支持,汕尾市政府拟加快建设汕尾复合型专科高等院校。拟对此项目建设规划覆盖范围内的写字楼展开征税。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税写字楼所有权人的不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地管理法实行法律法规》《广东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地管理法〉办法》《集体农地上写字楼征税与补偿金法律法规》(第十五条第590号)的相关明确规定,结合该区域的实际情形,现制订如下表所示征税补偿金计划:

一、征税覆盖范围及面积

征税覆盖范围:需征税12户写字楼,详见汕尾复合型专科高等院校项目迁建规划黄线图。征税写字楼占地约1410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约7500平方米。

二、写字楼征税部门和写字楼征税实行单位

汕尾市农地储备中心为本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写字楼征税补偿金工作由汕尾市政府负责,汕尾市白沙市中区办事处为本建设项目写字楼征税部门,负责写字楼征税与补偿金具体工作;市写字楼征税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

三、征税补偿金方式

拟实行货币补偿金,由被征税人自行解决安置。

四、写字楼征税费用

(一)写字楼征税补偿金费用:由汕尾市对迁建征拆覆盖范围需要征税的写字楼展开调查丈量并登记造册,按以下写字楼征税补偿金标准,或者依照市场评估结果结果,计算补偿金费用,送项目业主单位审核后,报市写字楼征税办备案。补偿金资金由汕尾市政府按相关明确规定和程序支付被征税户。

(二)写字楼征税提前搬迁奖励费用:写字楼被征税人在明确规定期内提前签订写字楼征税补偿金协议并按期完成搬迁的,可给与适量的奖励。具体详见第六条。

五、征税补偿金标准

经组织有关人员到征税现场展开勘查,结合现行市场价格,拟定以下补偿金标准。

(一)被征税写字楼商业价值补偿金标准

写字楼工业用地补偿金标准。补偿金的写字楼工业用地是指农地来源不合法合规或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已建起来的写字楼,依照写字楼工业用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地段使用性质、交通便利等不利因素综合评估结果其现行市场价格,具体补偿金标准如下表所示:

1.写字楼工业用地拟补偿金标准:

征税临现G325国道北侧市第三中学大门西侧路边城市写字楼工业用地:进深15米以内2500元/㎡;进深15米以外700元/㎡。

2.写字楼建筑物补偿金价标准

(1)框架结构:1400~1550元/㎡;

(2)混合结构:1100~1300元/㎡;

(3)砖瓦结构:700~900元/㎡;

(4)砖(钢架)棚结构:400~500元/㎡;

(5)简易结构:150~200元/㎡;

(6)砖围墙:600元/立方米;

(7)毛石基础:400元/立方米。

3.若被征税人对上述补偿金标准有异议的,可申请有资质的评估结果机构对其房产展开评估结果。

被征税写字楼补偿金商业价值以写字楼征税决定作出之日为评估结果时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结果机构按照写字楼征税评估结果办法评估结果确定,房地产评估结果机构由写字楼征税实行单位与被征税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可在市内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结果机构中摇珠选定。

被征税人或者写字楼征税部门对评估结果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汕尾市房地产评估结果专家委员会展开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在接到评估结果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结果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结果。复核评估结果、鉴定结果高于评估结果价被双方同意接纳的,所产生的评估结果、鉴定费用则由此项目写字楼征税实行单位负责;复核评估结果、鉴定结果与上述补偿金标准产生差距,双方不同意接纳的,所产生的评估结果、鉴定费用则由被征税户负责。

(二)写字楼搬迁费按写字楼建筑物面积一次性支付20元/㎡(少于2000元的按2000元支付,厂房搬迁费协商或通过评估结果确定),临迁费按在册常住人口一次性支付6个月每人每月300元。

(三)其他补偿金费用

1.自来水移装补助:1800元/户;

2.三相电移装补助(30KW以下):2500元/户;

3.单相电移装补助:500元/户;

4.有线电视(网线)移装补助:100元/户;

5.空调移装补助:500元/台;

6.太阳能热水器移装补助:1000元/台;

7.砼管水井补助:1000元/口(直径≧60cm)、600元/口(直径<60cm);

8.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征税不合法经营性写字楼引起停产、停业的,依照写字楼被征税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不利因素确定。其中,写字楼被征税前的效益原则上以写字楼征税决定作出前1年内实际月平均税后利润为准,不能提供纳税情形等断定或者无法核算税后利润的,按上年度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后利润或者同类写字楼市场租金计算。停产停业期限按6个月计算。

六、签约期限与奖励措施

(一)签约期限。签约期限60日,具体时间在公布的写字楼征税决定中明确。

(二)征税奖励。从公布签约之日起15日内签订写字楼征税补偿金协议并按期完成搬迁的,按房地产评估结果总价的10%给与奖励;第16日至第30日签订写字楼征税补偿金协议并按期完成搬迁的,按房地产评估结果总价的5%给与奖励;第31日以后签订写字楼征税补偿金协议的不给与奖励。 经复核评估结果、鉴定的,原评估结果结果有变化,从复核、鉴定结果送达之日计起,按上述标准给与奖励。

七、其他事项

(一)被征税人为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且被征税写字楼面积人均不足13平方米的,可以参照我市住房保障面积人均13平方米的标准,在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下优先安排公共租赁房。

(二)写字楼面积的认定依据为写字楼所有权登记证书,写字楼商业用途以写字楼所有权证书标明的为准。未经登记的建筑物须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展开调查、认定和处理。属于违法工业用地、违章建筑物的,按照有关法律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三)写字楼征税覆盖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写字楼征税覆盖范围内实行新建、扩建、改建写字楼和改变写字楼商业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金费用的行为;违反明确规定实行的,未予补偿金。

(四)对不服从写字楼征税工作的被征税人,由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属于违法工业用地、违章建筑物的,按照有关法律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附件:汕尾复合型专科高等院校项目迁建规划黄线图

应用大学公告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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