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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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 项目项目危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报批稿稿)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安庆京环绿色环境固废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安庆京环绿色环境固废综合处置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2019 年年 6 月月 南京南京 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I 目目 录录 1 概述概述 . 1 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 1 1.2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 . 2 1.3 工作

2、过程工作过程 . 2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 3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 13 1.6 报告书的主要结论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 13 2 总则总则 . 15 2.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 15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 19 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 26 2.4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 . 35 2.5 相关规划及批复要求相关规划及批复要求 . 38 2.6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 . 45 3 拟建项目概况拟建项目概况 . 46 3.1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 . 4

3、6 3.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 46 3.3 处置类别和规模处置类别和规模 . 50 3.4 总体工艺路线及其先进性总体工艺路线及其先进性 . 55 3.5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 . 59 3.6 总图设计总图设计 . 61 3.7 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危险废物收集运输 . 62 3.8 危险废物接受检验贮存危险废物接受检验贮存 . 67 3.9 危险废物焚烧处理危险废物焚烧处理 . 71 3.10 危险废物稳定化危险废物稳定化/固化处理固化处理 . 95 3.11 安全填埋场工程安全填埋场工程 . 100 3.12 主要设备主要设备 . 122 3.13 原辅材料消耗原辅材

4、料消耗 . 128 3.14 公用和辅助工程公用和辅助工程 . 131 3.15 污染源分析污染源分析 . 134 3.16 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识别 . 158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166 4.1 自然环境概况自然环境概况 . 166 4.2 区域污染源调查区域污染源调查 . 169 4.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170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98 5.1 施工期影响分析施工期影响分析 . 198 5.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205 5.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

5、260 5.4 声环境影响分析声环境影响分析 . 262 5.5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 266 5.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 327 5.7 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评价 . 331 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II 5.8 危废运输的影响分析危废运输的影响分析 . 344 5.9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347 5.10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 351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 355 6.1 废气污染防

6、治措施及评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评述 . 355 6.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评述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评述 . 371 6.3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及评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及评述 . 379 6.4 噪声治理措施噪声治理措施 . 380 6.5 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 . 381 6.6 收集、运输、暂存污染防治措施收集、运输、暂存污染防治措施 . 388 6.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390 6.8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417 6.9 绿化绿化 . 420 6.10 三同时三同时验收内容验收内容 . 421 6.11 小结与小结与建议建议 .

7、425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性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性分析 . 427 7.1 经济效益分析经济效益分析 . 427 7.2 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效益分析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效益分析 . 427 7.3 社会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 . 428 7.4 分析结论分析结论 . 428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429 8.1 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要求 . 429 8.2 污染物排放清单污染物排放清单 . 436 8.3 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监测计划 . 441 8.4 污染物总量指标污染物总量指标 . 444 9 结论与要求结论与要求 . 446 9.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 446 9.2

8、环境质量现状环境质量现状 . 446 9.3 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 447 9.4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结论 . 447 9.5 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性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性 . 449 9.6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 450 9.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450 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451 9.9 总结论总结论 . 451 9.10 要求要求 . 451 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III 附件:附件: 附件 1:项目环

9、评委托书 附件 2: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内容的确认声明 附件 3:项目核准批复(安发改许可201857 号)及法人变更的复函(安发改办许可20195号) 附件 4:岩溶专项勘察报告审查意见 附件 5:非活动性断层专项勘察分析论证报告审查意见及项目填埋场工程安全性分析说明 附件 6:关于转隶大观开发区凤凰片和托管山口乡的会议纪要(安庆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 年 11 月) 附件 7: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市山口乡总体规划(2018-2030 年)的批复(宜政秘2018156 号) 附件 8:安徽省地矿局安庆测绘技术院出具的皖河测绘图 附件 9:安庆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0、附件 10:安庆市国土资源局相关用地预审意见(庆国土资函2018318 号) 附件 11:安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2015 年第十一次专委会会议纪要(关于安庆静脉产业园选址论证报告,2015 年 12 月) 附件 12:关于同意开展安庆市静脉产业园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有机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独立选址工作的批复(建规函20172178 号) 附件 13:安庆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 年第 7 号,关于拆迁) 附件 14: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具的拆迁承诺函 附件 15: 安徽省文物局关于安庆静脉产业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 (皖文物保函2018242号) 附件 16:关于对安庆市静脉产业园文物

11、调查情况的报告(皖文考201840 号) 附件 17:项目大气污染物区域替代源的情况说明 附件 18:项目标准确认函 附件 19:总量核定函 附件 20: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 2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1 1 概述概述 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现路径。 党的十九大提出着力解决突出环

12、境问题,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 危险废物是危害人类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如不进行有效处置而随意排放,不仅对水环境、空气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和破坏,还会对人身的安全健康构成直接威胁。因此,国家颁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确定了对危险废物实行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同时要求各省、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调查,安庆市及周边地区众多企业产生了大量的危险废物,然而目前安庆市尚无集中处理的危险废物设施,安庆市内处置去向主要为安庆市鑫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余接受单位为外地企业,且鑫祥瑞仅为有机溶剂

13、综合利用,终端的处理还需跨市甚至跨省转移。受制于安庆市危废处置能力、处置资质的不足,产废单位需将其产生的危废送至外地处理,增大了运输成本及处置周期,也增加了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同时随着安庆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提速,工业固废产生量将与日俱增,危废处置的缺口将进一步增大。分析可知,日益增长的危险废物产生量和现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不足之间的现实矛盾正成为制约安庆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投资环境的主要问题,作为环保基础设施配套的固废处置项目的重要性将越发突显,也必将为安庆市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不可或缺的硬件保障。因此,建立一专门处置中心对全市域相关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统一收运并集中处置是非常必要且迫切的。

14、为了建设安庆市及周边地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体系,防止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污染风险,安庆市政府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安庆市未来工业经济发展需求,提出将危险固体废弃物、一般固体废弃物、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汽车拆解处理作为资源进行整合,规划建设一个集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等为一体的静脉产业园项目。本项目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 项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2 目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即为规划中危险固体废弃物项目,建设主体为安庆京环绿色环境固废综合处置有

15、限公司,选址位于安庆市大观区山口乡。项目建成后将形成集收运、贮存、焚烧、综合利用及物化、稳定化/固化及填埋为一体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旨在服务于安庆市及周边市域范围内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设计规模包括危险废物焚烧 4 万吨/年、安全填埋 3 万吨/年、综合利用及物化处理 1 万吨/年,其中一期项目仅包含危险废物焚烧 3 万吨/年、安全填埋 3 万吨/年,其余为二期建成。本次评价范围仅为一期焚烧处理 3 万吨/年、安全填埋 3 万吨/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等文件的规定, 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为

16、此,安庆京环绿色环境固废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规模为危险废物焚烧 3 万 t/a、填埋 3 万 t/a。 项目内容:项目主要由生产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内容组成,包括新建危废接收暂存、焚烧处理、稳定化/固化处理、填埋处理系统等。 废气: 项目焚烧炉产生的焚烧烟气采用SNCR 脱硝+急冷塔+干式反应器+布袋除尘器+两级碱洗塔的组合工艺净化处理达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01)后经50m 高排气筒排放大气;项目丙类危废暂存库、乙类危废暂存库、焚烧车间料坑、预处理车间、

17、飞灰及炉渣暂存库、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烟粉尘等废气负压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除臭工艺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大气;固化车间搅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大气;填埋库区废气设置导气竖井收集系统,将气体收集后排向大气。项目采取上述废气治理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 废水: 项目废水分类收集、 分质处理后进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 达回用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急冷、 稳定化/固化、 除臭等工段以及车间车辆冲洗用水、 厂区道路绿化用水等,不外排。 1.3 工作过程工作过程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

18、研究院股份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在项目所在地开展了现场踏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3 勘、调研,向建设单位收集了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资料及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参数等。对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规划,分析了开展环评的必要性,进而核实了项目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以及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达性。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建设提供环保技术支持,为环保主管部门提供审批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6)等相关技

19、术规范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 1.3-1。 1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3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1 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3 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 制定工作方案 1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环境现状调查 监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1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 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 3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图 1.3-1 建设项目环境影

20、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4.1 政策相符性政策相符性 产业政策:产业政策:本项目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4 年本 2013 年修订) 中鼓励类项目,属于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07 年本)中鼓励类项目。 环保政策:环保政策:本项目符合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 (皖发201821 号) 、 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庆)经济带1515方案的要求。

21、标准规范:标准规范:本项目选址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HJ/T 176-2005)及其修改方案、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 (环发200458 号) 、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01)及其修改单,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环发200475 号)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其相符性论证情况详见表 1.4-1。 1.4.2 规划相符性规划相符性 项目建设与 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区总体规划 、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安徽省十三五环

22、境保护规划 、 安徽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 安庆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 安徽省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等规划相符性论证情况详见表 1.4-1。 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5 表 1.4-1 本项目与相关政策、标准、规范、规划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类类型型 名称名称 内容内容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产产业业政政策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鼓励类鼓励类中第三十八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 20 条城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 资源化、

23、 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 资源化、 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 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一)鼓励类鼓励类中5 危险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废弃物处置中心。 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 环环保保政政策策 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 (安徽) 经济带的实施意见 (皖发201821 号)、 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庆)经济带1515方案 1.严禁 1 公里范围内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2018 年 7 月起,长江干流及华阳河、长江干流及华阳河、皖河、菜子湖等主要支流岸

24、线皖河、菜子湖等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公里范围内,除必须实施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航道整治、港口码头及集疏运通道、道路及跨江桥隧、公共管理、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等事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建设项目, 以及长江岸线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区内非工业项目外, 不得新批不合规建设项目,不得布局新的工业园区。对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 支持重新选址; 对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 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 2.严控 5 公里范围内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长江干流岸线 5 公里范围内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

25、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 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 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格控制审批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 重污染项目, 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 合规化工园区内, 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 3.严管 15 公里范围内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长江干流岸线 15 公里范围内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 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全面执行国家

26、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皖河属于长江支流,根据安徽省地矿局安庆测绘技术院出具的测绘图(附件),本项目厂界在皖河 1km 缓冲区域外; 本项目距离长江约 8km,属于 15km 范围内,要求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批复前需落实总量。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已出具本项目重金属排放总量核定意见的函(宜环固管函201914号),详见附件。 标标准准规规范范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4.1 焚烧厂选址原则中: 4.1.1 各类焚烧厂

27、不允许建设在 GHZBl 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 I类、类功能区和 GB 3095 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即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地区。 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 4.1.2 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地区。 本项目位于安庆市大观区山口乡,不在 GB3838-2002 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 I 类、类功能区和 GB 3095 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本项目未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 本项目位于安庆市市域常年主导风向东北风的下方向,下方向无集中居住区;根据大气预测,本项目大气环境影

28、响可接受。 危险废物集中焚 4.2 厂址选择 项目选址符合安庆市山口乡总体规划(2018-2030)、安庆市环境保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6 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6-2005) 及其修改方案 4.2.1 厂址选择应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专业规划,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 水资源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要求, 并应通过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评价。 护十三五规划等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专业规划要求,详见章节 2.5; 项目符合安徽省、安庆市相关环保规划要求,项目不在大气、地表水保护区和

29、自然保护区内,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要求; 项目目前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4.2.2 厂址选择应综合考虑危险废物焚烧厂的服务区域、交通、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状况、运输距离及公众意见等因素。 本项目位于安庆市大观区山口乡, 可为安庆市及周边产废单位服务; 交通便利,周边道路、用电用水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办法 (生态环保部部令 第四号)征求周边公众意见,需得到周边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4.2.3 厂址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不允许建设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类、

30、类功能区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文化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2)焚烧厂内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距离主要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距离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3)应具备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应建在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区;受条件限制,必须建在上述地区时,应具备抵御 100 年一遇洪水的防洪、排涝措施。(4)厂址选择时, 应充分考虑焚烧产生的炉渣及飞灰的处理与处置, 并宜靠近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5)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6)应有

31、可靠的供水水源和污水处理及排放系统。 项目不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类、类功能区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文化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设厂界 400m 环境防护距离,目前,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为石库村龙泉、联胜村立新。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 年第 7 号),安庆高新区负责,围绕城区垃圾焚烧发电一、二期项目及拟建三期项目、静脉产业园、医废处置中心等区域,按照环保和卫生防护要求,尽快确定棚改征迁范围并提前组织实施。安庆高新技术产

32、业开发区出具了拆迁承诺函,该项目厂界周边 400 米环境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将于项目建成投产前拆迁完毕。要求本项目在环境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拆迁完毕前不得投产,同时要求今后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土地禁止设居住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项目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不在受洪水、 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区; 本项目产生的炉渣和飞灰,经过稳定化/固化后进本项目的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 项目所在地有可靠的电力设施、供水供应源。同时,项目自设污水处理站对废水预处理达标后完全回用,不外排。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环发200458 号) 社会环境 (1)符

33、合当地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 (2)减少因缺乏联系而使公众产生过度担忧,得到公众支持。 (3)确保城市市区和规划区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得位于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 (4) 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 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项目建设符合安庆市山口乡总体规划(2018-2030)、安庆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专业规划要求,详见章节 2.5; 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保部部令 第四号)征求周边公众意见,需得到周边公众的理解与

34、支持; 项目目前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设厂界 400m 环境防护距离, 目前,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为石库村龙泉、联胜村立新。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 年第 7 号),安庆高新区负责,围绕城区垃圾焚烧发电一、二期项目及拟建三期项目、静脉产业园、医废处置中心等区域,按照环保和卫生防护要求,尽快确定棚改征迁范围并提前组织实施。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具了拆迁承诺函,该项目厂界周边 400 米环境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将于项目建成投产前拆迁完毕。要求本项目在环境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拆迁完毕前不得投产,同时要求今后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土地禁止设居住点、 学校、 医院等敏感目标。

35、 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7 自然环境 (1)不属于河流溯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 (2)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旅游度假区。 (3)不属于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文物保护区。 (4)不属于重要资源丰富区。 项目用地不属于河流溯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 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旅游度假区; 根据关于对安庆市静脉产业园文物调查情况的报告(皖文考201840号)、安徽省文物局关于安庆静脉产业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皖文物保函2018242 号)等,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文物保护区

36、; 不属于重要资源丰富区。 场地环境 (1)避开现有和规划中的地下设施。 (2)可以常年获得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供应。 项目所在地无现有和规划的地下水设施; 项目服务范围为安庆市及周边其他市域范围,可常年获得工业废物供应。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 (1)避免自然灾害多发区和地质条件不稳定地区(废弃矿区、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泥石流多发区、活动断层、其他危及设施安全的地质不稳定区),设施选址应在百年一遇洪水位以上。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详勘报告等: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废弃矿区、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泥石流多发区、其他危及设施安全的地质不稳定区等自然灾害多发区和地址条件不稳定地区; 皖河百年一遇

37、水位标高约为 18.15m, 填埋场用地原始标高约为 18.2066.35m,经场地平整后,填埋库底标高 20.75m41.0m,厂址标高在百年一遇水位以上。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非活动性断层专项勘察分析论证报告及审查意见:本次填埋场用地红线范围内无活动性断层;通过本次勘察成果发现的红线范围内的F11 断裂构造以及填埋场外围的 F10、F14、FA 断裂构造均为非活动性断层填埋场范围内发现的断裂构造属于前第四纪非活动性断层,不会对本次场地的稳定性造成影响。根据环发200475 号,非活动性断层应进行工程安全性分析论证,并提出确保工程安全性的处理措施,设计单位已出具填埋场工程安全性分析说明

38、(附件),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后期设计施工等阶段需提出确保工程安全性的处理措施并落实。 应急救援 (1)有实施应急救援的水、电、通讯、交通、医疗条件。 项目位于安庆市大观区山口乡,厂区周边交通方便,有实施应急救援的水、电、通讯、交通、医疗条件。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及其修改单 4 填埋场场址选择要求 4.1 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场地应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区域不会因自然或人为的因素而受到破坏。 项目建设符合安庆市山口乡总体规划(2018-2030)、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安庆市环境保护十三五

39、规划等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专业规划要求; 项目区域人类工程活动一般,主要为道路建设、房屋建设,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小。 4.2 填埋场址的选择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项目正在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3 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项目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4.4/4.5/4.7 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的

40、位置及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在对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 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可能产生的风险、 填埋场结构及防 项目目前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设厂界 400m 环境防护距离, 目前,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为石库村龙泉、联胜村立新。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 年第 7 号),安庆高新区负责,围绕城区垃圾焚烧发电一、二期项目及拟建三期项目、静脉产业园、医废处置中心等区域,按照环保和卫生防护要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41、)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8 渗层长期安全性及其由此造成的渗漏风险等因素, 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 结合该地区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填埋场的设计寿命, 重点评价其对周围地下水环境、 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 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长期影响,确定其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求,尽快确定棚改征迁范围并提前组织实施。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具了拆迁承诺函,该项目厂界周边 400 米环境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将于项目建成投产前拆迁完毕。要求本项目在环境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拆迁完毕前不得投产,同时要求今后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土地禁止设居住点、 学

42、校、 医院等敏感目标。 4.6 填埋场场址必须位于百年一遇的洪水标高线以上, 并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详勘报告等:皖河百年一遇水位标高约为 18.15m,填埋场用地原始标高约为 18.2066.35m,经场地平整后,填埋库底标高20.75m41.0m,平整后厂址标高在百年一遇水位以上。 项目附近无人工蓄水设施。 4.8 填埋场场址的地质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能充分满足填埋场基础层的要求; b.现场或其附近有充足的粘土资源以满足构筑防渗层的需要; c.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主要补给区范围之外,且下游无集中供水井; d.地下水位应在不透水层 3

43、m 以下,否则,必须提高防渗设计标准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取得主管部门同意; e.天然地层岩性相对均匀、渗透率低; f.地质构结构相对简单、稳定,没有断层;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详勘报告等: 本填埋场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约为 1.0 10-6cm/s,满足天然基础层不应大于 1.0 10-5cm/s 的要求; 钻孔图显示地层第二层为黏土层, 项目所在地附近粘土十分丰富, 能够满足要求; 项目所在地没有地下水水源地;项目下游无集中供水水井; 根据勘察成果,勘察期间场地内地下水位埋深 0.0010.80m,标高 16.3061.49m,深度及标高均变化较大,因地质构造发育、地貌单元不一,场地无统一地

44、下水位。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勘察场地一般年水位变幅 23m,填埋 1 区场地最高地下水位接近地表,水位高程为 17.75m,填埋 3 区地下水位埋深基本3m。分析可知,原始地形地下水水位不满足应在不透水层 3 米以下。设计主要为地上式填埋场,设计库底标高超出地下水水位 3m。根据 3.11.3 章节,本次场地平整后部分区域回填,使得库底标高 20.7541.0m(次防渗层 HDPE 膜底部),设计库底标高超出标高 17.75m 地下水水位 3m。同时设计地下水人工导排措施,即在粘土保护层下设地下水导排层,本次场地平整后,库底标高 20.7541.0m(次防渗层 HDPE 膜底部),底部铺设

45、0.5m 黏土保护层,则黏土保护层标高约20.2540.5m,设计压实黏土层超出标高 17.75m 地下水水位 2.5m。实施地下水人工导排后,地下水水位满足在压实粘土层底部 1 米以下的要求。 本填埋场场地地层主要为第四系上更新统洪坡积粘土、含砾粘土、碎石土、残积粘土、含砾粘土以及志留系下统高家边组板岩、奥陶系下统仑山组白云石大理岩,岩性相对均匀;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约为 1.0 10-6cm/s,渗透率低;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非活动性断层专项勘察分析论证报告及审查意见:本次填埋场用地红线范围内无活动性断层;通过本次勘察成果发现的红线范围内的F11 断裂构造以及填埋场外围的 F10、

46、F14、FA 断裂构造均为非活动性断层填埋场范围内发现的断裂构造属于前第四纪非活动性断层,不会对本次场地的稳定性造成影响。根据环发200475 号,非活动性断层应进行工程安全性分析论证,并提出确保工程安全性的处理措施,设计单位已出具填埋场工程安全性分析说明(附件),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后期设计施工等阶段需提出确保工程安全性的处理措施并落实。 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9 4.9 填埋场场址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和低洼汇水处;地应力高度集中,地面抬

47、升或沉降速率快的地区;石灰熔洞发育带;废弃矿区或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山洪、泥石流地区;活动沙丘区;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高压缩性淤泥、泥炭及软土区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详勘报告等: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填埋场选址区域地震烈度 7 度;无海啸及涌浪影响;不在湿地和低洼水处;地应力高度集中;废弃矿区或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山洪、泥石流地区,活动沙丘区,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高压缩性淤泥、泥炭及软土区;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岩溶专项勘察报告及审查意见:在本次岩溶专项勘察勘察区范围内岩溶主要发育在浅部基岩附近,充

48、填物为粘土、溶蚀残留白云石大理岩质沙砾及碎块,岩溶沿垂直方向上不发育,水平方向上不连通,不存在溶洞发育带。 4.10 填埋场场址必须有足够大的可使用面积以保证填埋场建成后具有 10 年或更长的使用期,在使用期内能充分接纳所产生的危险废物。 填埋区总规划服务年限超过 10 年。 4.11 填埋场场址应选在交通方便、运输距离较短,建造和运行费用低,能保证填埋场正常运行的地区。 项目厂区北侧有十洪公路,交通方便、运输距离较短。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环发200475 号) 4 填埋场场址选择要求 4.1 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场址应处于一个相对稳定

49、的区域, 不会因自然或人为的因素而受到破坏。 填埋场作为永久性的处置设施,封场后除绿化以外不能做它用。 项目建设符合安庆市山口乡总体规划(2018-2030)要求; 项目区域人类工程活动一般,主要为道路建设、房屋建设,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填埋场封场后仅作绿化,不做它用。 4.2 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要求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分析同上。 4.3 填埋场场址不应选择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远景储备区和其他需要特别

50、保护的区域内。 4.4/4.5/4.7 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的位置及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在对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 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可能产生的风险、 填埋场结构及防渗层长期安全性及其由此造成的渗漏风险等因素, 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 结合该地区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填埋场的设计寿命, 重点评价其对周围地下水环境、 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 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长期影响,确定其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4.6 填埋场场址应位于百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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