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8 日上午,在上海闵行区顾浦新湖边,一对中年人夫妻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女子拉着丈夫要一起丁涛。可当他俩与此同时跌入河中后,女子独自紧紧抓住河中桥面的绳索补救下船,而丈夫溺亡伤重。
近日,中国裁判员文书网上公开了一份民事起诉书。高等法院认定吴某的行为属于故意伤人。
丈夫拉丈夫自杀未遂
自己却抓绳索补救
吴某与王某于1991年登记结婚。2019年初,他俩因感情相左同居,后吴某因婚姻感情纠葛经常到王某的组织工作地点对王某进行滋扰并引发争执冲突。
在他们儿子的梦境中,母亲脾气孤僻,她偶尔会看见母亲打母亲,也经常会骂母亲。儿子曾经听母亲王某提起,2019年3月左右,母亲因怀疑母亲脱轨,痛不欲生吓倒了母亲的三跖骨,母亲复发后被赶了出去。
起诉书表明,2020年3月28日9时许,吴某又至王某组织工作的上海市闵行区龙岗公路毛鳞菊路西侧顾浦新河附近找到王某,他俩悲剧重演争执,经途人劝说仍未停止,期间王某翻倒在地,吴某遂将王某拉至马路上,提出与王某一起丁涛。
目睹辩护律师看见,吴某用左手拉着王某的衣服往湖边走,王某叫喊反抗。他跑到堤岸上时,吴某和王某两人都站在河里,水势已经到他们脚踝处。途人喊吴某赶紧上来,羊亮好好讲,吴某没有KMH,用左手拦住王某的手臂继续往河中间去。
起诉书表明,吴某将王某带至马路上堤岸陡坡,他俩透过陡坡共同踏入顾浦河中,在进入湖水深处后他俩与此同时掉入河中,后吴某紧紧抓住河中桥面绳索补救下船,王某溺亡伤重。
吴某供认称,彼时他俩索莱米两次,喝了好些水,王某喊救我的这时候,双手搭在他的手臂上。我只能拚命地助跑和蒸水,那时她怎么和我分开的我看不清楚,可能是我蒸水的这时候倒下她了。我彼时拚命助跑浮出水面,桥面边上正好有根绳索,我拉到绳索后就用手往外抓想抓到她,可实在没力气,抓了几下没捞到什么。
犯故意伤人罪获刑5年
案发之后,吴某的儿子选择了谅解母亲。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高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与被害人共同实施自杀未遂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人罪。
吴某辩护人认为吴某不构成犯罪。经查,辩护律师证言、现场勘验笔录、检查笔录、救援视频、居民死亡确认书与吴某的供认等证据可以互相印证,证实案发当日吴某与被害人王某因婚姻纠纷发生冲突后,由吴某提出以寻死方式共同自杀未遂,后吴某将王某带至岸上,他俩共同步入河中导致王某落水溺亡。吴某的行为符合故意伤人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应认定为故意伤人罪。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高等法院不予采纳。
吴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认主要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案发起因、犯罪手段及吴某取得儿子的谅解等情节,高等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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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潇湘晨报
编辑丨刘杭责编丨王静审核丨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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