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别称疗养院的职责参与程度最高9成
张老伯的父母向广州市宝安区高等法院起诉后,还提交了鉴别申请表。
2020年5月25日,该所委托东莞雷鼠鉴别服务中心就香港中文大学广州疗养院对张老伯实施的用药犯罪行为与否存有医疗保健过失、该用药犯罪行为与侵害不良后果之间与否存有两者之间、医疗保健过失参与程度展开鉴别。
同年8月10日,该鉴别服务中心开具《鉴别报告书》称,集解外科术后单凭东院PET-CT鉴定书即对张老伯确诊为‘肾脏癌’,外科术后无足够的图像、病理依照(外科术后MRI杨开第肾脏结节,ERCP创检杨开第肿瘤细胞),术中探察杨开第肾脏有显著结节、结节时,未及时告知她父母并与其展开充份沟通交流,同时亦未进一步评估结果外科术后术后形式优先选择与否合适,张老伯系年老、有高血压家族史,在无显著良性肿瘤病理证据下,行全胰摘除术,术后创伤巨大且对她的全身营养代谢及水电平衡产生严重影响,其死亡与术后形式的优先选择有一定关系。
该鉴别服务中心的鉴别意见是,香港中文大学广州疗养院在对张老伯的用药操作过程中存有外科术后确诊依照严重不足,术后形式优先选择欠妥,对于术后形式的优先选择未与她父母展开充份沟通交流,术中未辨认出结节时没有对术后形式展开重新评估结果的过失,集解的过失与张老伯的不良化疗不良后果存有主要两者之间,职责参与程度为61%至90%。
疗养院坚称若非积极主动的用药权利用药犯罪行为无过失
2021年11月10日,广州市宝安区高等法院公开宣判展开了审理。
审讯时,做为原告的香港中文大学广州疗养院答坚称,他们对病人张老伯的用药操作过程非常重视,对她的化疗没有违反用药常规,若非到积极主动的用药权利,用药犯罪行为无过失,张老伯的侵害不良后果与疗养院的用药犯罪行为无任何事实上的两者之间。
同时还坚称,东莞雷鼠鉴别服务中心开具的半生《鉴别报告书》认定事实不清楚,鉴别结论显著依照严重不足,无法做为该案得到批准依照。
该疗养院称,病人张老伯因上腹不适、僵硬及健康检查辨认出脾脏增粗住院,此等合并较严重糖尿病,病人的图像学鉴定书显示胆管、脾脏显著扩张,胰头区肿物,胰体尾显著萎缩,肾脏癌肿瘤标志物升高。
她在东院接受了PET-CT检查,检查结果提示胰头及胰体高代谢结节,临床表现符合肾脏癌的临床确诊标准,疗养院对她的外科术后确诊正确,秉持严谨的态度展开外科术后最全面的检查,依照充份,该《鉴别报告书》认定外科术后确诊缺乏依照与客观事实不符。
另外,病人张老伯具有明确的术后指征,疗养院对她的术后形式优先选择正确,外科术后告知充份。她胰头及胰体尾均有高代谢灶,胰体尾已经显著萎缩(提示无功能),此等又有较严重糖尿病,具有明确的术后指征,出于肿瘤根治性及术后安全考虑,疗养院优先选择为她实施全胰摘除术是合理的。
同时解释说,针对肾脏癌,国内外迄今为止没有任何教科书、临床指南或者专家意见建议行术中活检后根据活检结果再实施根治性术后。肾脏癌是服务中心部的导管起源腺癌,尤其是合并慢性肾脏炎的肾脏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这类导管内微小癌变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凭术中触摸及结节来决定与否实施摘除。现今临床实践中,5%至10%的病人在接受该项术后后活检病理良性。因此,鉴别机构根据活检结果反推疗养院过失是不合理的。退一步讲,张老伯术后病理结果确定为肾脏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属于癌前病变,权威文献报道其癌变率达30%。她瘤体大于3cm、脾脏最宽处扩张10mm、肿瘤升高、肾脏萎缩,根据国内外各大临床指南,均推荐根治性术后方案。
该疗养院还审阅说,他们已向患方详细告知老年病人接受该项术后的医疗保健风险、术后病理良性可能、术后各种并发症,同时提供了保守化疗、替代化疗方案供患方优先选择。患方已全面知悉这些风险,并同意优先选择积极主动术后方案展开化疗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医疗保健风险。
审讯时,该疗养院还称,《鉴别报告书》对医疗保健犯罪行为与病人侵害不良后果之间的两者之间认定有误。病人张老伯的死亡原因为不明原因肝衰竭,但其死亡前的多次CT复查结果显示其肝脏血供、吻合不存有问题,且全胰摘除术后主要的远期并发症是严重糖尿病、营养不良,从而导致的心肺功能不全或者感染等,并非快速发展不可逆的肝衰竭。病人术后三个月出现的肝衰竭原因可能与其所服用药物有关,与其接受的全胰摘除术后没有直接两者之间。
鉴别服务中心针对疗养院异议开具复函
针对做为原告的香港中文大学广州疗养院的异议,东莞雷鼠鉴别机构复函称,该服务中心受理高等法院委托该案原告诉原告医疗保健侵害鉴别一案,聘请了肝胆外科及普外科两位相关医学专业的主任医师参与鉴别,在该案医患双方陈述会上询问了相关问题,并现场向集解指出在用药操作过程中存有的严重不足及过失。集解外科术后无足够图像、病理依照,单凭东院PET-CT鉴定书对张老伯作出‘肾脏癌’的确诊,其确诊缺乏依照,从而导致优先选择术后化疗方案欠妥,集解在对她的术后探察中,杨开第肾脏有显著结节和结节时,未对肾脏展开必要的进一步探察(如术中超声检查、术中穿刺病检)以明确确诊,在无任何医学证据证明有全肾脏摘除术后指征的情况下,又未履行告知权利并终止术后,错误地实施全肾脏摘除,最后导致被鉴别人肝功能衰竭死亡,本服务中心开具的这些鉴别意见依照充份、准确客观,不存有原告提及的重要事实认定不清,依照严重不足问题。
针对这样的情况,原告则称,该鉴别服务中心针对他们质疑开具的复函,没有全面、实质地回应质疑要点,且无论是鉴别意见还是复函,该鉴别服务中心均未写明或罗列任何鉴别依照(医学文献、用药规范),开具鉴别意见完全凭借主观臆断,有失公允,我们对这些鉴别意见以及复函均不予认可。
原告称,他们不应承担病人张老伯侵害不良后果的过失赔偿职责,医学是自然科学,医疗保健领域充满着未知与变数,医务人员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医疗保健机构只能尽力而为,恳请社会给予理解,请高等法院充份考虑原告病情,根据该案的事实和相关法律驳回原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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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编辑:张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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