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岑县:
报告书类别:投标报告书
投标形式:网上申购订货
止天数:
投标中央政府机构:公安县冲之工程建设造价师外交事务以下简称子公司
投标沿海地区:武汉市
投标商品:
辖下金融行业:;建筑工程建设;
公安县李店镇高等级公路(Montoire升级换代)工程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性磋商报告书
正式发布年份: 18:34|正式发布基层单位:公安县冲之工程建设造价师外交事务以下简称子公司|文档递交止天数:|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监管地:公安县|写作单次:
【工程建设项目概述】
公安县李店镇高等级公路(Montoire升级换代)工程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订货工程建设项目的潜在性分销商应在湖南中央政府订货网浏览以获取订货文档,再于点00分(上海天数)前递交积极响应文档。
一、工程建设项目基本上情形
1、利岑县:alcz
2、订货计划B57:李财采备【2022】14号
3、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公安县李店镇高等级公路(Montoire升级换代)工程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4、订货形式:计划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订货需求:
详见磋商文档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
9、本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订货进口商品:否
11、本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别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订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中央政府订货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基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中央政府订货活动。
3、为本订货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其他投标订货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央政府订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中央政府订货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订货;
6、本工程建设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以获取订货文档
1、天数:至,每天上?至12:00,下?至23:00(上海天数,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中央政府订货网浏览
3、形式:
湖南中央政府订货网浏览
4、售价:0(元)
四、积极响应文档递交
1、开始天数:点30分(上海天数)
2、止天数:点00分(上海天数)
3、地点: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放大道建设街10号)
五、开启
1、天数:点00分(上海天数)
2、地点: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放大道建设街10号)
六、报告书期限
自本报告书正式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性磋商的分销商直接在本报告书以获取订货文档规定的天数、网址浏览订货文档以及相应的澄清、修改、答疑等。订货人、订货代理中央政府机构不再另行提供订货文档。订货文档及澄清、修改、答疑、其他各类订货信息均在本计划性磋商报告书正式发布的相同网址上及时正式发布,订货人、订货代理中央政府机构不再另行通过其他渠道提供相关信息,请分销商主动及时查询网上相关报告书,否则,后果自负。
2.打印计划性磋商报告书。在订货文档浏览起止天数内,在中国中央政府订货网/中国中央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武汉市分网打印计划性磋商报告书若干份备用。计划性磋商报告书打印件的网址、打印天数、计划性磋商报告书内容必须完整(在网站报告书页面点击鼠标右键选择打印。纵向打印时缩放选项选择最合适的比例)。
3.分销商应将完整的计划性磋商报告书打印件(复印无效)加盖公章,在积极响应文档递交时单独递交一份给订货人或订货代理中央政府机构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计划性磋商报告书打印件无效,积极响应文档会被拒绝或在评审时按无效积极响应处理:显示天数在订货文档浏览起止天数前或后;网址不正确或不完整;计划性磋商报告书内容不完整。分销商应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
4.订货文档质疑和要求澄清:分销商对订货文档的质疑时效以本计划性磋商报告书规定的订货文档浏览天数为准,逾期,订货人概不接受分销商质疑。符合本计划性磋商报告书规定的质疑和要求澄清须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效的本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性磋商报告书打印件。否则,订货人不接受分销商的质疑以及澄清要求。
5.资格审查:本工程建设项目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订货文档。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分销商,积极响应文档将被否决。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6.落实中央政府订货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具体标准:
6.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订货,或预留份额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订货包,给予小微企业报价3%的扣除,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扣除5%的幅度享受评审优惠:
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商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
6.2如果接受联合体或分包,则大中型企业与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
7.正式发布报告书的媒介:中国中央政府订货网/中国中央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武汉市分网。
八、凡对本次订货提出询问,请按以下形式联系
1、订货人信息
名 称:公安县李店镇人民中央政府
地 址:公安县李店镇
联系形式:
2、订货代理中央政府机构信息
名 称:公安县冲之工程建设造价师外交事务以下简称子公司
地 址:公安县太白大道222号
联系形式:
3、工程建设项目联系形式
工程建设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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