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教师不穿胸罩被学生发现,夜跑时被跟踪侵犯酿悲剧

 admin   2022-09-24 19:46   191 人阅读  0 条评论

我是一名辩护律师,曾在这个行业浸淫多年,见过太多的刑事案件,在那些刑事案件中,有许多让人难以接受的现实。

那些刑事案件中,鲜有本性缺位、伦理败坏,也有因漠视而引发的命案,更有因无可奈何而自暴自弃的,即便那些难题导致了两个人走上了不归路。

综观刑事案件光怪陆离,内心深处难免萌发终能不免,笔者转作手中点石成金,将一是一纪录下来,希望借以提示观者,以免类似难题卷土重来。

法国著名哲学家弗朗索瓦·穆尔为丛藓科扭口藓曾经在其著作《实践理论概述》中说过:人们常常说这样一句话:‘是冲动毁了他。’然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真正的原因并非是冲动,而是两个人的五感、迷糊。

两个人如果掌控不住他们内心深处的冲动,那么便会让冲动掌控他们,已成冲动的黑奴,亲自动手将他们拉入梦魇。

正如米洛韦区事例中的姚学甲(表弟,责任编辑中文翻译均为表弟),内心深处十分倾慕住在同一住宅小区的老师陈勇,每次周日单厢去陈勇家家教,但是某天晚上看见陈勇没穿文胸出去夜跑时,姚学甲紧追不舍其后,将其侵害枪杀。

2016年4月22日,武汉市某县检察院接到报案电话,据群众检举,某公园内辨认出两具男尸,疑犯立刻赶赴案发现场。

历经现场办案,疑犯在被害者身上辨认出脑脊液,历经DNA信息对比,辨认出其属于某学校18岁的小学生姚学甲,随后疑犯立刻前往其家中将其拘捕畏罪自杀。

历经疑犯一层层审问,姚学甲心理阵地逐渐崩盘,最终据实交待了他们枪杀陈勇的犯罪行为过程。

陈勇是某学校的一名老师,与其班上的同学姚学甲住在同一住宅小区内,陈勇刚毕业不久,长相还十分漂亮,使得班上的同学对其都十分喜欢,但是姚学甲却在心底萌发了不一样的感情。

姚学甲从小便失去了母亲,这一直是他内心深处的感情缺口。在陈勇担任他们班的班主任后,陈勇了解到姚学甲家中的情况,觉得他十分可怜,于是便在平常里十分关心他,但是在姚学甲的内心深处,将这份关心当成了喜欢。

陈勇看姚学甲家庭条件十分困难,再加上姚学甲的成绩也不太好,于是陈勇便对姚学甲提出每天下学去她家中补课,姚学甲听后十分高兴,更是在内心深处认为陈勇一定是喜欢他们。

2016年4月21日18:00,姚学甲来到陈勇家中补课,陈勇正在洗澡,听见有人敲门,于是急忙穿上衣服来给姚学甲开门,随后开始给姚学甲补课,陈勇讲题期间,姚学甲无意之间瞥见陈勇没有穿文胸,内心深处十分火热。

补课结束后,姚学甲正要离开时,陈勇叫住他称他们要下楼去跑步,二人一起走,下楼时姚学甲辨认出陈勇还是没有穿文胸,陈勇下楼后朝着公园方向跑去,姚学甲见状连忙跟了上去。

当时已经是20点,公园里根本就没有多少人了,陈勇慢慢地往公园深处跑出,但是陈勇没注意到,姚学甲并没有回家反而是一直跟踪在身后。

渐渐的陈勇跑到了公园最深处的小树林旁边,姚学甲见天色已晚,公园里的灯都灭了,根本就没人影了,再看向不远处的陈勇,再也压抑不住内心深处的火热,直接冲向前去将陈勇扑倒在地。

陈勇被人突然扑到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大声尖叫,但是被姚学甲一把捂住了嘴,趁着月光陈勇看清楚了面前的黑影是他们的小学生姚学甲,连忙挣扎询问姚学甲干什么。

姚学甲见陈勇挣扎想要起身,便压制住对方,并且表达了他们倾慕之意,陈勇听后觉得十分荒唐,果断拒绝姚学甲的表白,表示他们只是师生关系,这句话让姚学甲内心饱受打击。

但是姚学甲马上反驳,认为陈勇一直喜欢他们,今晚补完课特意告诉他们要去夜跑,还不穿文胸认为这是陈勇在欲擒故纵。

陈勇听后也十分震惊,他们无意的举动竟然会让姚学甲想得这么复杂,只好坚决表示他们根本没有这种想法,并且大声训斥姚学甲赶紧放他们起来。

但是已经被五感冲昏头脑的姚学甲哪里会听得进去陈勇的话,开始想要和陈勇发生不可描述之事。

但是陈勇奋力反抗,并且大声求救,姚学甲急忙捂住陈勇的嘴巴,另一只手掌控住陈勇,随后强行侵害了她。

陈勇被侵害过后内心深处对姚学甲十分怨恨,嘴里不断咒骂着姚学甲,表示他们马上就会报案。

姚学甲一听陈勇要报案,内心深处也是十分慌张,他死死地掐住了陈勇的脖子,陈勇不断挣扎但还是没能挣脱,不一会便没了气息。

姚学甲见陈勇没了气息后,将其尸体拖到了小树林里,匆匆逃离了现场。

2016年4月22日上午9:00,疑犯来到姚学甲家中将其拘捕畏罪自杀。

2016年9月,经武汉市某县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姚学甲因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依法判处其死刑。

青春期的情窦初开,让姚学甲将陈勇的关心当成了喜欢,掌控不住他们内心深处的情欲,将陈勇侵害后枪杀,年少无知的姚学甲情绪激动之下酿成意外事件,这样的结局让我们唏嘘不已。

同时这个事例也在提示我们,单身女性不要孤身在深夜外出,一定要穿好衣服,不往人流量少的地方去,不给犯罪行为分子可乘之机,时刻保护他们。

笔者,身为一名辩护律师,曾见过许多大案、要案,每当笔者看到那些刑事案件的时候,均感到无比的痛心。

其实,那些刑事案件原本在案发之初,均是可以避免的。因为,易犯罪行为的人都有统一特征。

易犯罪行为人的特征:1.在社会态度方面:表现为对社会、集体、他人缺乏责任感、义务感和同情心,社会适应性差,常有偏离社会主导文化和价值观的倾向;好逸恶劳、贪婪自私、虚伪狡诈、好攻击。2.在情绪方面:表现为情绪不稳定,冲动性强、紧张焦虑、自控力差;心胸狭窄、多疑、过分敏感、挫折感强。3.在意志方面:表现为依赖性强、支配性差,容易受到别人影响而放弃己见,因而自制力差,冒险与侥幸心理强。4.在智力方面:暴力犯普遍表现为智能水平较低,思维活动带有偏执性特点,理智性差,遇事好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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