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起因女教师强制要求学生拍摄不雅视频引发的血案

 admin   2022-09-25 19:52   121 人阅读  0 条评论

我是一名辩护律师,曾在那个行业浸淫多年,见过太多的刑事案件,在那些刑事案件中,有很多让人难以接受的现实。

那些刑事案件中,鲜有本性缺位、伦理败坏,也有因漠视而引起的命案,更有因无可奈何而自暴自弃的,即便那些难题导致了一个人走入了不归路。

综观刑事案件光怪陆离,心中难免萌发终能不免,笔者转作手中点石成金,将一是一纪录下来,希望借以提示观者,以免类似难题卷土重来。

一提到教员,人们单厢对那个职业叹服,教员作为小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奠基者,她们率领小学生迈入知识的海洋,学察言观色的原则,对一个人的未来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可如今在教员工作岗位上也有很多文化素质极差的同学,因为自己不阮福昀的犯罪行为造成了严酷的负面影响。

就如同今天事例中的张欢欢(表弟,该文中文翻译均为表弟)一样,她对小学生蔡会文进行强奸的犯罪行为,还将其拍成电影短音频寄送成年人网站中,后被蔡会文学生家长发现,最终张欢欢心理两极分化凶残枪杀了蔡会文。

2012年7月5日,张欢欢被狱卒带进审问室,在严肃认真的环境内张欢欢却流露没关系的表情。

她坐在桌子上不动声色地对审问交警说:我对我的小学生上课又没做出任何人危害她们的事,或者说是同学对小学生的关心而已,你们抓我也没用,我是同学!

审问室内蔡会文的双亲听到后邱垂贞地板要张欢欢王凤卿智斗,但蔡会文双亲的犯罪行为并没让张欢欢产生任何人懊悔的情绪。

或许她为人师表的模样在此刻也彻底的消失,露出了原本她最丑恶的本性。

之后,审问交警拿出了张欢欢所拍的音频,询问是否是她所摄制的,张欢欢却还是一副不动声色的样子也不做回答,审问人员将其按默认处置,之后交警将其带走。

张欢欢是江苏省某市一所中学的数学同学,据学校校长表示,张欢欢一直都是一位让同事们很尊重的教员。

她在校内工作了10年的时间,这期间为校带来了很多的荣誉,同时也是很多小学生的尊重的同学,这么多年来带出过很多优秀的小学生。

可就在前一年,张欢欢的丈夫车祸身亡,她也性格大变,对同事不理不睬,对小学生也有辱骂和体罚犯罪行为。

张欢欢曾去江苏省某市医院神经内科及心理专科门诊就诊,其中心理专科诊断为抑郁发作并开具了一些药物。

校长本想让其停课一段时间,她却偷偷的去给小学生补习,收取巨额的补习费用,其中不少小学生表示如果不按着张欢欢的要求做就会被判考试不及格。

蔡会文平常学习成绩属于班级里中等偏下的位置,为了能在期中考试拿到好成绩,其双亲也打算让蔡会文多补习补习,于是请来了张欢欢到家中给儿子补习课程。

蔡会文的双亲却不知蔡会文只是按着张欢欢的话被迫去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张欢欢还表示,只要能按着她的要求来,上课天天迟到都没难题,就算所有人都不及格,蔡会文都不会。

蔡会文只得按着张欢欢的要求去拍她所录的音频,期间除了蔡会文以外还有三名补习的小学生也同样被要求录音频。

一所小区内,蔡会文和张欢欢在其屋内进行补习,蔡会文双亲在屋外准备晚饭,正准备进入屋内听到屋里传来奇怪的叫声。

双亲打开房门发现儿子在张欢欢怀里不断挣扎,上衣也没穿,桌上还有着录制音频的摄像机。

蔡会文双亲即刻要将孩子救出来准备报警,却被张欢欢威胁如果报警就要将蔡会文勒死,顺势就用手狠狠勒住了蔡会文的脖子,在对峙了5分钟左右的时间蔡会文彻底晕了过去。

蔡会文双亲大声呵斥张欢欢不要轻举妄动,张欢欢却愈发癫狂,直接拿起桌上的剪刀刺上了蔡会文的胸腔,蔡会文父亲上前一把将张欢欢推过,将孩子抱起送往医院并报了警。

张欢欢却还坐在地上自顾自地笑了起来,丝毫没任何人愧疚和害怕的情绪。送至医院后蔡会文因被刺伤失血过多,肺部供氧不足抢救无效身亡。

蔡会文双亲悲痛欲绝,本以为请来的荣誉教员能让孩子学习进步,却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悲剧,蔡会文双亲誓要将张欢欢接受法律的制裁。

后来,张欢欢到案后,自认为患有重度抑郁症,其辩护辩护律师申请对其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2012年7月9日公安机关向张欢欢告知司法精神病结果为无精神病、案发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12年7月10日,张欢欢因故意杀人罪,滥用职权罪,侮辱罪被江苏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其后蔡会文双亲表示:过了这么长的时间终于让她落入法网,但我们却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我们只希望社会不要再出现这样的人渣祸害其他孩子。

即使是一名教员,也不会逃脱法律的制裁,即使是一名教员,也不能做出如此丧尽良心的事情。

即便是张欢欢由于丈夫去世而性情大变也不能因此就去危害无辜的小学生,置其身亡。

于蔡会文双亲而言这是一场没赢家的审判,即便判处了张欢欢死刑,但却永远的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所以,无论如何出于何种目的,也不能做出枪杀他人的事情。

笔者,身为一名辩护律师,曾见过很多大案、要案,每当笔者看到那些刑事案件的时候,均感到无比的痛心。

其实,那些刑事案件原本在案发之初,均是可以避免的。因为,易犯罪的人都有统一特征。

易犯罪人的特征:

1.在社会态度方面:表现为对社会、集体、他人缺乏责任感、义务感和同情心,社会适应性差,常有偏离社会主导文化和价值观的倾向;好逸恶劳、贪婪自私、虚伪狡诈、好攻击。

2.在情绪方面:表现为情绪不稳定,冲动性强、紧张焦虑、自控力差;心胸狭窄、多疑、过分敏感、挫折感强。

3.在意志方面:表现为依赖性强、支配性差,容易受到别人负面影响而放弃己见,因而自制力差,冒险与侥幸心理强。

4.在智力方面:暴力犯普遍表现为智能水平较低,思维活动带有偏执性特点,理智性差,遇事好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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