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口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省内各市县来(返)海口人员
查验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海口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海南省疫情动态变化情况,对省内各市县来(返)海口人员查验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日内有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海口。
二、其他市县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3次(每天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海口。
三、近期驻琼及省直有关单位派往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海口的,由派出机构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信息至少提前1天通报我市防控指挥部后,按省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岛旅客查验按现行离岛管理政策执行。
五、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本公告于2022年9月5日实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4日
文 昌
省内各市县来(返)文昌人员查验工作通告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对来(返)文昌市的人员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省内各市县来(返)文昌人员查验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日内有三亚、乐东、儋州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文昌。
二、其他市县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持72小时内3次(每天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持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可进入文昌市,进入前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进入后48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通过通行申报系统进行申请(详见下方),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文昌(本通告发布之前未通过审核的人员,符合新通告条件者可根据本通告要求重新申请,已申请且符合条件者无需再申请)。
四、货车及司乘人员按照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确保农产品运输等物流保通保畅的紧急通知》(琼肺炎指函〔2022〕50号)文件要求执行。
五、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本通告自2022年9月5日10时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3266823咨询。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万 宁
关于调整离万返海口人员申报工作的通告
根据《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省内各市县来(返)海口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经研究,我市决定自2022年9月5日00:00时起,结束离万前往海口人员申报及审核工作,同时关闭《离万前往海口人员信息统计表》小程序。现将出行海口事项工作调整通告如下:
一、我市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内3次(每天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海口。
二、驻琼及省直有关单位派往万宁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海口的,由派出机构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信息至少提前1天通报海口市防控指挥部后,按省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本通告于2022年9月5日00:00时起实施,将根据海口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适时调整;离岛旅客查验继续按现行离岛管理政策执行。除此之外,广大群众仍需遵守我市各项防疫政策。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5日
东 方
东方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内外来(返)东方市
人员查验工作的补充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守牢关口,筑牢防线,经综合研判,东方市决定自2022年9月4日0时起,进一步完善省内外来(返)东方市人员查验工作,补充通告如下:
一、近7日内省内外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及三亚、乐东、儋州、澄迈、陵水等5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东方。
二、近7日有海口、万宁、临高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进入东方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地点码、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做好个人防护,进行3天居家隔离管理,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其他市县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
四、省内无疫情市县旅居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地点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
五、省外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地点码、健康码、行程码、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
六、所有外来(返)东方市人员要提前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管控措施。广大群众发现重点地区来(返)东方市未按规定报备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属地乡镇政府举报。
七、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码的情况下,行程码无1+4市县(三亚、乐东、陵水、儋州、澄迈)或新发疫情市县行程的,司乘人员有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予放行;行程码有1+4市县或新发疫情市县行程的,司乘人员有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天1检)应予放行,如只有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的,在通过目的地防疫检查点时进行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做好登记后放行,做到即采即走即追。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八、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返回东方后进行3天居家隔离管理,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以上通告内容,即日起实施。此前疫情防控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后续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态势进行动态调整。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4日
保 亭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9月4日)
当前海南省疫情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疫情形势持续向好,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生产恢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天内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省内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保亭。住院患者(含陪护人员)返程,凭持健康码绿码、医院出院证明和连续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返程至保亭交通检查服务点后,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转运专班统一安排车辆在县交通检查服务点接至家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在第1,2,3,5,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除以上市县外,省内其他市县低风险区、无疫情市县和省外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2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保亭,实施落地第3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同时要做好健康管理。
三、运送重点物资和应急客运运输车辆,持有全省统一监制的通行证,司乘人员体温正常、健康码绿码的情况下,通信行程卡无1+6市县(三亚、乐东、东方、陵水、万宁、临高、儋州)或新发疫情市县行程的,司乘人员有48小时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予放行;通信行程卡有1+6市县或新发疫情市县行程的,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天1检)通行,如果只有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的,在交通检查服务点进行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后登记放行,落地第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有序恢复社会面生产生活。
五、相关要求
(一)返回后主动向居住地村(居)委会、小区物业报备,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保亭交通检查服务点经测体温、扫地点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符合条件的放行。
(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9月2日发布的通告终止执行。
本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4日
五指山
关于调整省内外往(返)五指山人员
查验工作规定的通告
(通告2022年第76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巩固来之不易的高质量社会面清零成果,坚决打赢本轮疫情收官战,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外来(返)五指山人员
(一)中高风险区
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不进入五指山市。一经发现立即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并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执行管控措施。
高风险区:来(返)五指山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并在集中隔离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中风险区:来(返)五指山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低风险区
凡从低风险区来(返)五指山人员和7天(离开低风险区之日算起)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五指山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通行,进入五指山市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3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省内来(返)五指山人员
(一)7日内有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和其他市县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五指山市。
(二)其他市县(除三亚、乐东、儋州外)无中高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3次(每天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五指山。
三、农产品运输等物流保通保畅
(一)近7日内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及三亚、乐东、陵水、儋州、临高、东方、万宁等6个市县或新发疫情市县行程,持有有效《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货车及司乘人员,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码且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登记后通行。
(二)近7日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及三亚、乐东、儋州、临高、东方、万宁等市县或新发疫情市县行程的货运司机,在通过防疫检查点时查验有效《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48小时内2次(1天1检)核酸检测阴性、健康码绿码的放行;若只有48小时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则在测温、查码的基础上,增加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登记后通行。
四、支援防控工作人员
近期五指山有关单位派往有中高低风险区的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五指山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返回五指山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备,采取3天居家隔离,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离岛旅客查验按现行离岛管理政策执行。
六、因危急重症、规律性诊疗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正常医疗机构(非定点医院、非方舱医院、非红黄码医院)的非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凭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持48小时内的医院出院证明,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七、复工复产
由用工企业向市指挥部报备,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由政府免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八、进出五指山通道
(一)可由海三高速毛阳、番阳互通进出五指山。
(二)山海高速南圣互通实行半封闭管理,只进不出;山海高速畅好互通、毛道互通实行半封闭管理,只出不进。
(三)山海高速牙日和G540国道与乐东交界卡口按原措施管控。
本公告于2022年9月5日起实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五指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4日
白 沙
白沙发布通告!
7天内有这些地方旅居史的人员
暂不进入白沙
为进一步优化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守牢关口、筑牢防线,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白沙黎族自治县实行以下防控措施:
一、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一)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及三亚、乐东、儋州、东方、澄迈5个市县旅居史的人员,暂不进入白沙。
(二)7天内有海口、万宁、陵水、临高4个市县旅居史的人员,凭连续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在入白沙卡口查验体温正常、健康码绿码后进入白沙。进入白沙后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落实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及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三)定安、文昌、三沙、屯昌、琼中、保亭、昌江、五指山、琼海9个市县人员,凭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白沙。
(四)对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并有三亚、乐东、儋州、东方、万宁、澄迈、海口7个市县行程的货运司机,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通过防疫检查点时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卡口工作人员做好登记放行;其他市县司乘人员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可正常通行。
(五)白沙县域内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和72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县域内流动,各卡口要落实扫地点码、查验体温、行程码和核酸检测证明等措施。白沙县域内人员出县需提前了解目的地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通行要求,凭健康码绿码出白沙。
(六)省外入琼来(返)白沙人员,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不进入白沙。省外入琼人员在省内其它市县驻留后进入白沙的,参照上述(一)(二)(三)(四)措施内容管理,并主动向单位、村(居)委会或所住宾馆报备。
(七)近期驻琼及省直有关单位派往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白沙的,由派出机构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信息至少提前1天通报白沙黎族自治县防控指挥部后,按省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离岛旅客查验按现行离岛管理政策执行。
(九)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二、严控人员聚集性活动
(一)全县居民进入公共场所要持有72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全县KTV、酒吧、电影院、歌舞厅、网吧等各类封闭性经营娱乐场所暂缓营业。
(三)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民生保障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继续营业。
(四)重点企业、建筑工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实施闭环管理。
(五)县际道路客运班车暂不恢复运营,县域内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在落实好防疫措施情况下,有序恢复运营。
(六)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一)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医疗机构严格发热门诊管理,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四类药品管理措施;诊所、药店要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二)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在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密集的露天场所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防疫期间不聚集、不扎堆,保持一米社交距离;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
本通告自2022年9月5日0时起实施,根据疫情动态适时调整,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白沙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咨询。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白沙黎族自治县新冠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4日
陵 水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省内各市县来(返)
陵水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陵水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海南省疫情动态变化情况,对省内各市县来(返)陵水人员查验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及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陵水。
二、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3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陵水。
三、近期驻琼及省直有关单位派往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陵水的,由派出机构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信息至少提前1天通报陵水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后,按省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岛旅客查验按现行离岛管理政策执行。
五、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返回陵水后进行3天居家隔离管理,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六、所有县外来(返)陵人员要提前向村(社区)报备。广大群众发现重点地区来(返)陵未按规定报备人员,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属地乡镇政府举报。
本公告自2022年9月5日0时起实施,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4日
澄 迈
澄迈发布关于
调整省内各市县来(返)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澄迈县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海南省疫情动态变化情况,对省内各市县来(返)澄迈人员查验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日内有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及其他市县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澄迈。
二、其他市县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3次(每天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澄迈。
三、近期驻琼及省直有关单位派往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澄迈的,由派出机构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信息至少提前1天通报澄迈县防控指挥部后,按省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岛旅客查验按现行离岛管理政策执行。
五、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本公告于2022年9月5日实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澄迈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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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各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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