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换住房个税

 admin   2022-10-24 22:58   140 人阅读  0 条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个人税金税法》第三条下列每项对个人税金,应交纳对个人税金税:(一)薪水、薪水税金;(二)用工酬金税金;(三)稿费税金;(四)许可权服务费税金;(五)经营方式税金;(六)本息、股利、增量税金;(七)对个人财产出租税金;(八)对个人财产受让税金;(九)碰巧税金。住户对个人获得第六款第二项至第三项税金(下列称综合性税金),按课税本年度分拆排序对个人税金税;非住户对个人获得第六款第二项至第三项税金,按月或是按次细项排序对个人税金税。税款获得第六款第三项至第十项税金,依前项明确规定依次排序对个人税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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