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疫情应对10项新政策有哪些?
- 2、很多国家对于疫情已经“全面放开”,我国在未来会采取哪些措施?
- 3、2022年12月1号中国疫情有新政策吗
- 4、合肥再次重申“绝不拒之门外”,你如何看待这种防疫措施?
- 5、下一版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什么时候
- 6、应对疫情冲击,宏观政策如何发力
疫情应对10项新政策有哪些?
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征用医院周边酒店作为医务人员休息场所;
②10类防控物资由政府兜底;
③#助学贷款受疫情影响可延期#;
④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税;
⑤#企业要为职工配发口罩#等防护用品。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简称“新冠肺炎”,是指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部分医院陆续发现了多例有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现已证实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2020年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瑞士日内瓦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COVID-19”。2020年2月1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2020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修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称保持不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正处在早期快速变化阶段。中国已公布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新型冠状病毒的全基因组序列,这将有助于全球科学家和公共卫生组织加入诊断试剂的研发,及病毒致病性研究。
很多国家对于疫情已经“全面放开”,我国在未来会采取哪些措施?
全球有很多国家陆续对疫情全面放开,也就是说他们是选择躺平的对抗模式,基本上都已经不统计新冠肺炎的每日增长数量了,觉得这个疾病就比普通的流感要稍微严重一点。但是我们不行,我们的人口密度很大,我们人很多,我们仍然会坚持动态清零的政策陆续放开,没有疫情的地区,正常的社会秩序。
坚持动态清零的政策,只不过这个动态清零逐渐转向了社会面,清零也就是说某个地方发生疫情了,不能因为这个地方发生疫情了,就什么也不管了,直接封锁起来。所有人全都封锁起来,不用工作了,什么也不用做了这个说实话代价太大了,我们得考虑现实条件的变化,现在就是这个地方发生疫情,那这个感染者他过去走过的地方,全部封锁起来,接触的人全部隔离起来。但是没有接触到那些人,但是可以正常的工作,隔一段时间外出采购必要生活物资,不影响正常生活秩序。
但是这里所谓的正常上班不影响生活,秩序不是说让大家自由自在全面放开什么也不管,因为现在很多地方陆续坚持社会面清零的政策,尽可能的不影响大家正常上班正常生活。但是跳广场舞,夜市大规模开放人挤人,人挨人这种大规模的人口聚集,一旦出现一个确诊者,一个无症状感染者,那带来的就是整座城市的瘫痪,因为涉及的人太多了。所以还是要避免大规模的人口聚集,只是让大家可以正常采购生活物资,正常上班下班而已。
疫情防控在核酸检测这方面在没有疫情的地方或者说这座城市有一些小区发生了疫情,其他地方还没有发现,可能采用的就是抗原自行检测的方式,不需要下楼集中排队了,这个东西自己就可以操作,简单3~5分钟就出结果,非常快速。虽然没有核酸检测那么敏感,但是也可以作为在疫情不严重的地区判断疫情传播程度的一个好方法。
2022年12月1号中国疫情有新政策吗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11日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党中央对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把各项优化措施落实到位。
(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
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
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
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
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九)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
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
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十二)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
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十三)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
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
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
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
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
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十五)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
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
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十七)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
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
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
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
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
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
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
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
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
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
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
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
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
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
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
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2022年11月以后的防疫政策
2022年11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具体优化调整内容如下:
1、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2、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3、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4、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
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
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5、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
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7、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
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9、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10、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11、加强医疗资源建设。
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
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12、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
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13、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
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
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
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14、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
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
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15、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16、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
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
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17、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
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
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
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
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
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18、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
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
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19、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
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
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
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
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
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20、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
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
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
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2022年第十版防疫政策啥时出
防疫二十条新措施,北京、广州、海南等多地都在昨天开始调整,从今日十一月十二日生效,相继今日各地也都在陆续调整。
2022年江北机场最新防疫政策
(一)目的地为重庆市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
1.在集中隔离期间的第1、2、3、5、7天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对于集中隔离场所内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要立即回溯流调,对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
2.7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由目的地所在区县点对点闭环接回,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目的地为市外的
合肥再次重申“绝不拒之门外”,你如何看待这种防疫措施?
合肥的相关管理部门再次重申,不会将疫区的人员拒之门外,这种防疫措施非常的理性,非常的优秀。
说明合肥的疫情防控措施非常具有人性化,很多地区在制定疫情防控规则时,眼里只有新冠疫情,并没有考虑实际情况,往往采用懒政一刀切的态度来应对疫情防控,合肥的工作人员在制定疫情防控政策时,对一些中高风险等级到来的旅客实施不同的疫情防控政策,并没有实施强制劝返或者强制隔离等硬性要求,只要这些旅客有48小时的核酸证明,在进入合肥境内之后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4~7天的居家隔离就可以正常的流动,而不是用有色眼镜来看待这些中高风险来的旅客。
说明合肥的疫情防控考虑到了现实情况,疫情防控政策是单一的模板化的,但现实情况的各种因素是复杂的,多变的不能够将一种方法政策贯彻落实每一个地区。在制定疫情防控政策时,不仅要有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措施,还要有应对中高风险的疫情防控措施,合肥不将疫区的人员拒之门外,考虑到了第2种备用方案,考虑到了现实情况的复杂因素,同时也考虑到了疫区来的旅客人的心情。
说明合肥的防疫措施真正做到了为人民服务。从疫情开始到不断的进行防控,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所有的疫情防控全部都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把人们的出行限制在各种条条框框之内。在疫情之下,居民的生活依然要继续,跨省份的流动依然要继续,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居家隔离。真正为人民服务的防疫政策应该是灵活多样,而且能够随时变动的。这样的疫情防控政策应该推广到全国,让各地区都充分的去学习,去贯彻,去落实。
下一版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什么时候
2022年11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具体优化调整内容如下:
1、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2、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3、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4、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5、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7、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9、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10、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11、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12、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13、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14、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15、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16、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17、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18、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19、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20、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应对疫情冲击,宏观政策如何发力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但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对世界经济产生不利影响,也带来了新的挑战。近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抓紧研究提出积极应对的一揽子宏观政策措施。我国如何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就相关热点问题,本报邀请三位专家深入研讨。
经济运行有良好支撑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冲击,我国已连续出台实施了一系列财政、货币、就业等政策,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又进一步明确了多项政策措施。这些宏观政策的主要着力点是什么?
刘尚希:新冠肺炎疫情产生的负面冲击,使就业、企业营运和个人日常生活处在一个高度不确定性的环境当中。疫情主要有两方面直接影响。一是在需求方面,引起群体性需求收缩,特别是对于旅游、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影响很明显、很直接,速度很快;二是在供给方面,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春节过后复工出现困难。
国家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旨在注入确定性和分担风险,对冲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财政政策方面,保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采取包括加强经费保障、减税降费、贷款贴息等有力措施。近日,中央进一步提出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等重要举措。这些举措对冲了疫情给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带来的负面影响,彰显了财政应急兜底的作用。在货币政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这些密集出台的政策,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经济运行提供了良好支撑。
刘俏: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一月份和二月份经济数据来看,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造成了较大冲击。在疫情暴发初期,我国及时果断采取了一系列宏观政策,增强了逆周期调节力度。这些政策在对冲疫情影响、防止经济运行滑出合理区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比如,央行通过中期借贷便利(MLF)降息、大量逆回购等操作保证了市场和企业流动性的相对充足;一系列减税降费、为企业减负的财政政策也陆续推出。这些政策对于稳增长、稳就业,帮助受冲击最为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起到了积极作用。
温彬: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全面部署下,各部门第一时间出台多项助企纾困政策。例如,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金融30条”支持防疫举措;货币政策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通过降准、降息等方式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并通过专项再贷款、再贴现、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等加大了定向支持力度。财政部门及时出台一系列财税政策,对新冠肺炎患者、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受疫情影响的职工等实施补助补贴或税收优惠,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实施减税降费等措施。
可以说,这些政策的出台实施,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对维护疫情下的经济正常运转、保障社会安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将对当前促进经济加快恢复起到支持作用。
坚持关注结构性问题
中央提出,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我国宏观政策应该如何保持战略定力?应该从什么样的逻辑出发制定宏观政策?
刘俏:全球经济在今年第二季度大部分时间面临“停摆”,不仅严重影响外需,也带来了全球供应链中断风险,不可避免地给我国经济复苏带来了极大不确定性。我们需要深入思考我国对冲疫情影响的宏观政策范式,进一步明确宏观政策定位和实施的重点领域。
在中国经济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中国核心增长逻辑变化的形势下,面对危机应该坚持关注结构性问题,宏观经济政策的重心应该转向对冲疫情对中国经济的结构性影响方面。
当前疫情在全球加速蔓延,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应该是对冲疫情对中国经济的结构性影响。相比经济总量和增速,更应该关注那些能反映经济社会结构的指标,如全要素生产率增速、产业和就业结构的变迁、微观经济单元的活力、收入分配结构、全球价值链的参与度和定位、研发强度和创新能力、投资资本收益率等。摆脱刚性增长目标的约束,以更大力度推动结构性改革,应该成为我国当下采取的宏观政策新范式。
刘尚希:除了经济层面,全球疫情风险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都会产生很大影响。中国的产业供应链已经进入到全球经济当中,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要有短期措施,更要有长期考虑。
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是阶段性、短期的,不会改变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疫情对经济增长速度,特别是一季度经济增速会产生较大冲击,但通过一系列政策对冲,能够把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当前,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特别是稳定预期,促进经济社会尽快恢复常态,回到正轨。但对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怎么估计都不为过。有了充分准备,大变局中的风险就变成了战略机遇。
温彬:制定宏观政策要坚持“以我为主”,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需要,出台实施合适的调控政策。同时,也要关注境外经济刺激政策带来的外溢效应,以及全球经济衰退、金融市场波动带来的冲击,要增加宏观政策弹性,强化逆周期调节,做好充分应对准备,防范各种风险冲击。
推更多减税降费举措
近期,我国已采取加大资金投入、减税降费等一系列财税措施。下一步,积极的财政政策如何更加积极有为?
刘尚希:我们需要跳出传统思维,全面分析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公共风险,从稳定市场预期和增强社会信心的角度,在财政风险可控的条件下,让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
对于中央已明确的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等措施,要进一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充分发挥政策效果。
长远来看,推动经济恢复和发展,既需要救援性的政策安排,更需要深化改革开放和改善营商环境。唯有出台新的改革举措,才能从根本上增强信心,改善企业预期。
面对前所未有的减收增支压力,要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有必要全面调整预算,对支出项目重新“排队”。要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打破支出固化格局,该砍掉的项目坚决砍掉,该保障的项目要切实保障。
财政资金不是无限的,需要引导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要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和政府购买服务,推出市场化改革举措,把财政资源与市场、社会资源协同起来发挥作用,形成抗疫合力,以共治共建、合作创新方式来满足老百姓对公共服务的需求。
同时,应该建立反馈机制,对政策效果作出及时、动态科学评估,并根据政策实施和现实情况变化,不断巩固、修正、调整。同治病用药一样,不确定性条件下的政策措施应当始终与风险状态的变化相匹配。
刘俏:鉴于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其带来的风险超过预期,我认为应该实施更大力度的财政政策。从结构性影响角度看,疫情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经济微观基础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二是对消费和就业的冲击。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我国80%以上就业岗位,消费在2019年拉动了我国近60%经济增长,我国财政政策的发力点应该放在稳就业和促消费上,着力为3000多万中小微企业和9000多万个体工商户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对于中小微企业,可以在减税降费方面推出更多举措。我国增值税改革基本上已经到位,未来还可以下调企业所得税,这将起到增强中小微企业投资信心、提升投资资本收益率的作用。
在促进消费方面,可以采取一些政策对冲疫情带来的影响。比如,通过对个人收入所得税进一步调整,增加个人和家庭可支配收入;为低收入群体和湖北省居民发放消费券;等等。
温彬:财政政策应充分发挥财政对弥补资源配置市场失灵和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具体而言,可以适度扩大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加快推进项目进展,尽早形成有效投资;落实好已经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财政资金对“新基建”、补短板支持力度,促进基建投资发挥托底作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货币政策应精准施策
下一步,稳健的货币政策如何更加灵活适度,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温彬:“灵活适度”的要求延续了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货币政策的部署。我国经济发展中两难、多难问题增多,因而货币政策要兼顾多重目标。比如,当前就要重点在抗击疫情、通货膨胀、汇率稳定以及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寻求平衡。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冲击显著,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难度普遍加大,尤其需要货币政策给予更大力度支持。
下一阶段,货币政策要继续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和降准降息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更大力度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鉴于目前银行负债成本居高不下,压降点差空间有限,且企业和居民部门存款占银行总负债的60%以上,政策利率不宜频繁变动,适时适度下调存款基准利率将对LPR下行产生显著效果。
此外,要引导我国国债收益率稳中有降,缩小中美利差至适度水平,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加强对短期跨境资金的监控和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刘俏:即使美联储大幅下调利率,我国央行也很难积极跟进。一是我国目前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仍有不畅之处,利率“双轨制”依然存在;二是因为受疫情影响,国际产业链和供应链存在堵点,我国经济面临较大通胀压力。因此,制定货币政策切忌大水漫灌,应该强调精准施策,满足真实的信贷需求,谨防信用紧缩。
刘尚希:货币政策应该着眼于改善流动性。在货币政策松紧适度的同时,要消除政策传导障碍,疏导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货币政策要真正提高流动性,甚至采取非常规金融措施,比如一些国外央行直接出手购买企业商业票据,稳定企业资金链、产业链和供应链。
应对风险需协同配合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可以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宏观政策工具如何协同发力?
刘俏:稳定经济增长,必须发挥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必须根据中国经济逻辑的变化,寻找新的、大量级的投资领域。建议各方关注两个与基建相关且有很大空间的投资领域。
一是与民生相关的基础设施投资,如旧城改造、租赁住房、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
二是中心城市和都市圈基础建设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通过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础服务均等化,可以增大城市集聚效应和城市所能容纳的最优人口规模,促进形成统一大市场,并将更多人纳入“市场”,通过集聚实现人均收入增长,缩小发展差距。
刘尚希:国家治理的本质是公共风险治理,能不能做到公共风险最小化,百姓安居乐业,是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标准。归根结底要靠深化改革来提振社会信心、防范公共风险。
应对公共风险不仅仅是某个或者某些部门的事情,而是涉及整个国家治理,需要各个部门协作配合。因此,财政、货币、就业等宏观政策,不应该“单兵作战”,而是要建立起政策组合、协调机制。此外,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从政策效果上来评价、考核和监督部门工作,避免“留痕式”的监督。比如,针对企业融资,财政要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可通过提供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财政手段,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行业和企业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降低融资成本。
要把稳就业放在首位考虑。大量中小微企业是就业主渠道。一方面,保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链,就是保就业岗位,减少疫情对就业存量的冲击,避免由经济风险转化为社会风险;另一方面,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条件,为招工提供帮助。
温彬:宏观政策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应对疫情和来自全球经济波动的冲击,加快经济社会恢复发展。
例如,要针对疫情带来的短期冲击,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出台就业、产业、金融、财政等扶持措施,打通人流、物流、资金流通道,确保复工复产所需的劳动力、原材料和资金。要继续用好财政对贷款贴息、担保补贴等方式,发挥政策合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要统筹推进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工作,金融、财政、监管等方面都要给予配套支持。
政策还要更加统筹兼顾。就业问题关乎居民生计、关乎社会安定,必须强化金融、财政等宏观政策对就业的支持,特别是对于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服务业、制造业等行业以及重大投资项目,要在资金、政策、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大量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这部分企业在疫情中遇到的困难广受关注。要落实好已出台的政策,想尽一切办法使其生存下来,保障就业基本稳定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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