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三轮调解后,争抢抚养权的父母握手言和

 admin   2023-08-29 19:39   138 人阅读  0 条评论

北京青年报大武汉应用程序10月4日讯感谢你们尽心的调处,虽然监护权没给我,但我无话可说。国庆前夜,远在外省的周先生指派辩护律师向宜昌市杨浦区高等法院送来了牌匾。

当事人回赠牌匾。 本报讯姜泰阳 摄

2017年,周先生和李女士经交友结婚,3年中生下一子。小孩渐渐长大,两人却因分居,感情越来越淡漠。2022年7月,周先生向杨浦区高等法院控告明确要求分手,并希望拿到儿子的监护权。

生了小孩之后,经常打架,我就搬去了外祖母,他有一年半都没有看过小孩,竟然还想要监护权?收到高等法院禁止令,李女士很是激动。据她说,理发期间,丈夫始终在外省工作,儿媳和亲戚们对她很憎恶,对小孩的照顾也不够精巧,朝夕相处很不融洽。对李女士的说法,周先生也是满肚子为难:两方日常饮食习惯相差无几,她把小孩取走了,根本不给我看。

杨浦区高等法院批捕后指派调处员文梦妮进行人民调解调处,检察官不间断指导。第一场调处时,周先生人在外省,他指派的辩护律师和李女士当会面了一场。代理辩护律师表示女方坚决明确要求移情别恋监护权,只需女方宗教性支付扶养费,可以大大减轻女方的经济压力。但李女士则坚持要他们扶养小孩。

两方要小孩的意愿都很强烈,两方,调处难度较大。文梦妮说,调处过程中,她向两方介绍了法律的规定:夫妻两方平等享有对性侵犯家庭成员扶养、基础教育和为保护的基本权利,共同承担对性侵犯家庭成员扶养、基础教育和为保护的基本权利。双亲与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不因双亲分手而消除。分手后,家庭成员无论由双亲谁扶养,仍是两方的家庭成员。

分手后,双亲对家庭成员仍有扶养、基础教育、为保护的基本权利和基本权利。不满十三四岁的家庭成员,以由母亲直接扶养为准则。已满十三四岁的家庭成员,双亲两方对扶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高等法院根据两方的详细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性侵犯家庭成员的准则裁决。该案中,小孩已满2岁,且始终跟著爸爸日常生活,那么小孩跟著爸爸李女士对小孩最有利。

随后文梦妮通过QQ、电话和周先生、李女士认真聊了一场。周先生直言,他们争取监护权确实不占优,但还是想试试看。他担心,如果小孩监护权给了女方,他们之后还能无法见到小孩,小孩今后的日常生活能无法保障。

李女士对争取监护权的意愿很坚定,对周先生的担忧,她表示小孩需要在爱的氛围里长大,会给小孩和爸爸朝夕相处的时间,但父亲每个月要给固定的扶养费。

到了第二次调处,他们的情绪明显稳定了很多,开始为小孩和他们的未来进行实际考虑。文梦妮说,法律规定都清楚了,这次调处主要是帮助他们消除各自的顾虑。

夫妻分手,伤害在所难免。文梦妮说,一周后,她主动和李女士联系,从傍晚6时始终聊到了晚上11时,这一场长谈,基本上把扶养小孩的事情谈妥。

第二天一大早,周先生从外省赶回武汉,和李女士签下了调处协议。两人约定:女方拿到监护权,女方享有探望权、一周探望一场,且在寒假、暑假期间分别有半个月的探望时间。

分手就像脱层皮,能够这么顺利解决监护权问题,真是不容易。周先生说,感谢调处员的细致和耐心,半个月就把纷争化解。李女士说,最感动的是调处员不厌其烦听他们诉说,一谈就是几个小时,他们的敬业让他们很是感动。

(北京青年报记者耿珊珊 本报讯姜泰阳 郭奕君)

【编辑:赵可】

【来源:北京青年报-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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