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

 admin   2022-09-03 08:47   303 人阅读  0 条评论

标题: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

10月30日,农业部市场在北京公布了《北京市规划北京市农业市场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准市场征地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

[1]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本于恒不叛逆、不出租、不赠与、不用于生产经营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本户有两个及以上子女,除一个子女随父母生活外,其余子女均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房可分手合伙且现有宅基地按地址面积坚决标注地标的,不得以户扩建;

(2)因地质灾害搬迁、新村建设等。,赞成按照统一规划使用宅基地的;

(3)经村委会同意,确因交通不便、饮水困难等原因,申请村内异地搬迁的;

(4).国家工程和其他公益事业建设占用宅基地不进行住房安置的;

(5).其余的符合适当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二]宅基地审批流程-顺序

(一)村民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应当持下列原材料,逐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申请人户口簿、及家庭成员有用复印件。

b:毁宅建房申请表(规划许可)

c:废弃宅基地使用许可证

(2)村委会审核

:村委会接到村民申请后,应实时核实情况,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

b:审批后,与申请宅基地的村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用地是否符合农村规划等。应当在村内实时张榜公布,并征求本村村民的意见。发布公告需要7天以上的时间。

c:张贴期间,如果村民阻拦张贴,村委会将举行检查;检查阻挠建立的,取消或更正宅基地分配方案,更正后的分配方案应重新张贴;村民检查后表明没有障碍或者村民站不起来的,村委会应当在《毁宅基地建房申请表》(规划许可)上签署意见。

d:村委会应将已签字的《毁宅建房申请表》(规划允许)等申请材料实时提交给乡政管理局。

(3)乡政府-局审批

:乡镇政府-局会同村委会进行实地查勘,评估实际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乡村规划和使用约束等。

b:根据核验现状,严格按照乡村规划及相关划定,在《废弃宅基地及建筑物审批表(规划许可)》(附件3)上签署你的意见。审批表最多一式两份,乡政府-局、村委会各一份。

c: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宅基地毁批函(附件4)并加盖骑缝章。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不批准毁宅基地建房通知书》(附件5)并加盖骑缝章。村委会公布审批结果后,审批文件实时发放到村民手中,审批文件存根由乡政府-局保管。

d:批准用地后,乡政府局和村委会到现场钉桩放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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