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案例:宅基地不因连续占有使用而当然具有法律承认的使用权

 admin   2022-09-03 20:47   123 人阅读  0 条评论

话题:最高法院案例:宅基地因其持续占有和使用,不具有执法部门认定的使用权。

[裁判要点]

宅基地使用权的所有者持有一些证书,可以证明他曾经拥有于恒,并在被拆除的宅基地上实际生活。于恒拆迁前,是否有诉讼涉及的宅基地转让、改造、赠与的登记记录或者宅基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记录?被害人在涉案宅基地上重建了于恒,并连续占有多年,但其是否有涉案宅基地的正当使用权证明——根据证据,无论其是否办理了场所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涉案宅基地因其持续占有使用,不具有执法部门认定的使用权,除非被害人提供足以推翻宅基地使用权所有人的证明——根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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