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倒在小区楼道,竟被51岁男子带回家中发生关系

 admin   2022-09-07 20:13   181 人阅读  0 条评论

起源纵目新闻
纵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
江苏泗阳一位女子
醉酒后歪倒在某小区楼道内,
51岁男子汉大丈夫张某某遇到后
将他带回家中,
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张某某因而被泗阳县农民检查院
以犯强-歼罪提起公诉,
日前,
祖国检查网公布了相关起诉书呀。
祖国检查网的起诉书展现,51岁的张某某栖身在江苏泗阳县某小区,是一位工人呀。
2021年6月7日23时许,处于醉酒状态的女子谢某某歪倒在泗阳县某小区楼道的地上呀。栖身在该小区的张某某觉察谢某某后,帮-助他电话联系其亲属,但未果呀。然后,张某某将谢某某带至其位于该小区的家中呀。
6月8日4时许,张某某明知谢某某处于醉酒状态,仍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呀。之后,张某某知道他人报警后,归案照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现实呀。
2021年6月9日,张某某被泗阳县公安局刑事扣留,6月22日,经泗阳县农民检查院允许后被实行拘捕呀。
泗阳县农民检查院以为,张某某运用其余办法,违反受害人意志强行与其发素性关系,其行-动冒犯了《中华农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六条之划定,犯罪现实清晰,证-据确实.足够,应当以强-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呀。2021年8月20日,泗阳县农民检查院就此案向泗阳县农民法院提起公诉呀。


如果男的喝多了醉到在楼道中,让一女的背回家强行发生关系算强-歼吗?法院该怎么样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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