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在甚么情况下能提出申请自发性农地,审查市场主体是谁,审查流程该怎样走,要递交甚么样金属材料?上海京康辩护律师房产公司秘书长、西南政法学院抵押权与农地研究院亚太区副所长史兰州辩护律师那时就和我们谈谈这个和百姓密切相关的问题。
一、贫困地区居民在甚么情况下能提出申请自发性农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紧密结合各县(省、省辖市)自发性农地管理工作的相关明确规定,贫困地区居民具备以下情况众所周知的,能以户为基层单位提出申请自发性农地:
(1)无自发性农地的;
(2)因家庭核心成员成婚等其原因另行水表而原有的自发性农地高于水表国际标准的;
(3)现廉租房影响乡(镇)村工程建设总体规划,需要迁址复建的;
(4)合乎经济政策明确规定迁出村自发性组织机构入驻为正式宣布核心成员且在祖籍没有自发性农地的;
(5)因灾害损坏或变道山洪迁址的。
各县(省、省辖市)对贫困户提出申请自发性农地前提有其它明确规定的,应同时满足用户其它前提明确要求。
二、贫困地区自发性农地审查市场主体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贫困地区居民写字楼工业用地,由乡(镇)上海市人民政府审查核准;其中,牵涉挤占农地利用的,依前项第十条的明确规定办理手续审查相关手续。第十条明确规定,工程建设挤占农地,牵涉农地利用转成工程建设工业用地的,应办理手续农地利用换用审查相关手续。
为完善贫困地区自发性农地审查核准机制,《农业贫困地区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贫困地区自发性农地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明确,县区政府要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贫困地区自发性农地工业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方便农民群众办事。根据农业贫困地区、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审结果,由县区政府对农民自发性农地提出申请进行审查,出具《贫困地区自发性农地核准书》,鼓励地方将乡村工程建设总体规划许可证由县区一并发放,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三、贫困地区自发性农地提出申请审查流程是甚么?
贫困地区自发性农地分配实行贫困户提出申请、村组审查、县区审查。按照《农业贫困地区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贫困地区自发性农地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自发性农地提出申请审查流程包括贫困户提出申请、居民小组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村级组织机构开展金属材料审查、县区部门审查、县区政府审查、发放自发性农地核准书等环节。没有分设居民小组或自发性农地和建房提出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机构办理手续的,贫困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机构提出提出申请,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自发性经济组织机构范围内公示后,报送县区政府核准。
四、贫困地区自发性农地使用权及房屋首次办理手续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需要递交甚么样金属材料?
提出申请自发性农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注册登记的,应根据不同情况,递交以下金属材料:
(一)提出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核准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核准工业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金属材料;
(三)房屋合乎总体规划或者工程建设的相关金属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相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金属材料;
(五)其它必要金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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