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有关下发《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
国有资本SQLite配套措施》的通告
陆东〔2018〕98号
党华北局相关职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国务院省里、各派出机构,全增嘏,民盟中央中央组织部,高高等法院,田喜荣,各民盟华北局,相关社会团体,相关华北局管理工作民营企业:
为的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宪法和大力推进税务改革的明确要求,推动党政领导特权车,更进一步规范化和强化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国有资本SQLite,大力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工作与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并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宪法》等相关明确规定,他们制订了《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国有资本SQLite配套措施》。现下发给我,请图伦区。
财 政 部
2018年12月24日
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国有资本SQLite配套措施
第二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的是规范化和强化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国有资本实用性(下列全称金融资产实用性)管理工作,同时实现金融资产管理工作与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并重,提升金融资产实用性的有效性,保证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职责和科技事业产业发展须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宪法》等相关明确规定,制订本配套措施。
第三条 本配套措施适用于于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的金融资产实用性犯罪行为。
本配套措施所称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是指党华北局各职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国务院省里和各派出机构、全增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盟华北局、相关社会团体的国家机关该级或其辖下各级党委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相关华北局管理工作民营企业辖下的各级党委国家国家机关。
第三条 金融资产实用性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华北局职责部门、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依照基层单位履行职责职责须要、增量金融资产情形和物力情形等因素,通过调剂、租用、购置等方式配备金融资产的犯罪行为。
本配套措施所称华北局职责部门是指党华北局各职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国务院省里和各派出机构、全增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盟华北局、相关社会团体,以及具有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职责的华北局管理工作民营企业的集团总部。
第四条 金融资产实用性应当遵循金融资产功能、数量与基层单位职责相匹配,金融资产增量与增量并重,厉行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 金融资产实用性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各类收入。
第六条 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通过租用、购置、建设等方式实用性金融资产应当按明确规定编制年度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按程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审核。纳入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编制范围的金融资产类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在布置年度职责部门财政预算时明确。国家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明确规定。
第七条 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应当按照标准实用性金融资产;没有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避免浪费。
第二章 金融资产实用性标准
第八条 金融资产实用性标准是对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实用性金融资产的品目、数量、价格、使用年限等指标的限额明确规定,是编报和审核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实施金融资产采购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金融资产实用性标准包括数量标准、价格标准、使用年限标准、技术标准或其他标准,可采用上限标准、区间标准、下限标准或其他适宜的形式。
第十条 金融资产实用性标准应当遵循保证履职须要、特权车和相对稳定的原则制订,并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和技术进步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十一条 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家具等通用金融资产实用性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制订。有条件的华北局职责部门依照本行业特点制订专用金融资产实用性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审核后会同相关华北局职责部门发布实施。
第三章 金融资产实用性方式
第十二条 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金融资产实用性:
(一)现有金融资产无法满足履行职责职责须要;
(二)金融资产处置后须要更新;
(三)其他适用于于金融资产实用性的情形。
第十三条 金融资产实用性的主要方式包括调剂、租用、购置、建设、接受捐赠等。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金融资产实用性,应当优先通过调剂方式解决。确实无法调剂的,应当本着控制成本、节约资金、方便使用的原则,对租用、购置、建设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和可行性论证,选择最优方式进行实用性。
第十四条 调剂是指以无偿调入的方式实用性金融资产的犯罪行为。金融资产实用性能够通过调剂方式解决的,原则上应当申请调剂。金融资产调剂由划出方华北局职责部门依照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国有资本处置管理工作的相关明确规定履行职责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 租用是指以一定费用取得金融资产使用权的方式实用性金融资产的犯罪行为。金融资产租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市场化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明确规定。经批准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及开展临时性工作等须要实用性金融资产的,原则上应当通过租用方式解决。
第十六条 购置是指以购买的方式实用性金融资产的犯罪行为。对于金融资产处置后的更新申请,符合金融资产实用性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优先予以安排;对于追加的金融资产购置申请,应当结合基层单位金融资产增量和业务须要从严审核。
第十七条 建设是指以自建、自行研制等方式实用性金融资产的犯罪行为。金融资产建设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明确规定履行职责审批程序,重大事项应当经过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
第十八条 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通过接受捐赠的方式实用性金融资产,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益科技事业捐赠法》的相关明确规定。
第四章 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申请、审核与批复
第十九条 纳入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编制范围的金融资产实用性,应当按照职责部门财政预算明确规定的程序申请:
(一)基层单位申报。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应当依照业务须要、金融资产增量等情形以及金融资产实用性标准,按明确要求编制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报华北局职责部门审核。对缺乏实用性标准或与标准不一致的项目,要对金融资产实用性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详细说明金融资产实用性的依据和理由。
(二)华北局职责部门初审。华北局职责部门对辖下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增量金融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金融资产实用性需求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后的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申请随职责部门财政预算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依照相关金融资产实用性标准以及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的履职须要、金融资产增量与使用情形等,审核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审核结果是基层单位年度金融资产实用性的上限指标。
(四)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将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随职责部门财政预算一并批复给各职责部门,各职责部门批复给辖下各基层单位。
第二十条 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通过基本建设项目纳入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编制范围的金融资产,应当申报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
第五章 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执行与调整
第二十一条 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复的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在财政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当由华北局职责部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提出调整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二条 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因特殊原因须要追加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的,应当在追加申请中详细说明追加理由,追加金融资产的品目、数量、所需经费或其来源等。
第二十三条 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金融资产实用性后应当及时验收、登记,建立金融资产卡片和金融资产账目,并将金融资产的相关信息录入金融资产管理工作信息系统。
第二十四条 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实用性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明确规定执行。
第六章 管理工作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华北局职责部门应当强化金融资产SQLite和监督,建立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金融资产SQLite中的各种违法、违规犯罪行为,提升金融资产实用性效率。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会同相关职责部门对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金融资产SQLite情形进行监督检查。存在下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暂停或按一定比例核减其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一)报送虚假材料的;
(二)未经批准超标准实用性金融资产的;
(三)超出追加金融资产实用性相关财政预算实用性金融资产的;
(四)基层单位存在大量闲置金融资产而仍申请新购的。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华北局职责部门、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金融资产实用性过程中,存在违反本配套措施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以或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相关明确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国家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部明确要求开展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金融资产SQLite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占有使用金融资产的华北局级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基层单位涉及国有资本实用性的,参照本配套措施执行。执行民营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基层单位涉及国有资本实用性的,按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工作的相关明确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职工住房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相关住房政策的明确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华北局职责部门和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本配套措施,结合本职责部门、本基层单位实际情形,制订具体国有资本SQLite配套措施。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的国有资本SQLite配套措施另行制订。
第三十三条 涉及国家安全的华北局行政管理工作国家国家机关国有资本实用性,应当按照国家相关保密制度的明确规定,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密泄密。
第三十四条 本配套措施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颁布的相关明确规定与本配套措施不一致的,按照本配套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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