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来宾
张荆天津市两高辩护律师圆耳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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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奋发向上:我的宅基地镇里不许布季谢,不许我耕作,也不许我经营方式,我该咋办?
张荆:依照我省《贫困地区农地承揽法》的明确规定,贫困地区信用社组织机构核心成员无权司法机关承揽由本信用社组织机构承揽的贫困地区农地。任何人组织机构和对个人严禁褫夺和违法限制贫困地区信用社组织机构核心成员承揽农地的基本权利。
合点有认同博尔兹纳区的制造经营方式独立决策权,严禁干预博尔兹纳区司法机关展开正常的制造经营方式活动的权利;博尔兹纳区独享司法机关独享宅基地采用、投资收益的基本权利,无权独立自主组织机构制造经营方式和处理商品的基本权利。
因此,假如已经郭某自发性签订了农地承揽经营方式合约,并司法机关取得相应的农地所无权合格证书的,司法机关独享宅基地采用、投资收益的基本权利,能独立自主组织机构制造经营方式和处理商品,假如他们干预你的承揽经营方式权,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有效途径主张他们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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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v42957374357:你家1993年量的自发性农地,当时我没整天,回家后发现自发性农地占地面积量少了,怎么能更动?现在你家自发性农地前面被他们给占了,咋办?
张荆:依照我省《农地管理法》的相关明确规定,自发性农地属于农民私有财产。司法机关注册登记的农地的所无权和所无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单位和对个人严禁侵害。
假如对量测数据有提出异议,能向村信用社组织机构或是居民委员会反映,由其相互配合协同农地管理部门展开更改。假如不能化解的,能向相关部门反应化解。假如他们强占的是他们司法机关独享所无权的农地的,能双方商谈化解,商谈未成的,能由区级上海市人民政府或是市级以上上海市人民政府处理。当然,也能就其侵权直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诉讼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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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松无悲伤:70多岁、不识字的老人,没有经过家人同意就与他们签定协议,这个协议具备法律效应吗?
张荆:依照我省《民法总则》的明确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明确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不能辨认他们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完全辨认他们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是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是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70多岁的老人,假如只是不认识字,但具有辨认他们行为的能力,则不能因为不认识字而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司法机关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司法机关独立行使民事基本权利,无需征得他们的同意。假如签订的协议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明确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则其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假如有证据证明在老人签订合约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或是该合约显失公平,则能请求更改或是撤销合约。假如对方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是乘人之危,使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约,则老人也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或是仲裁机构更改或是撤销该协议。
本文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乡村之声《举案说法》
图片来源:互联网
中国乡村之声编辑:徐雯 // 责编:李雨楠 // 监制:汪群均、彭忠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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