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省、省辖市及新疆军区信用风险防范局(厅、委),各有关肉类质量抽查承检机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肉类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信用风险防范局组织机构制订了《2019年肉类质量监督管理抽查方案》。骅威文化下发,请图伦区。
信用风险防范局
2019年1月31日
2019年肉类质量监督管理抽查方案
为深入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规范化做好肉类质量抽查组织机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肉类质量法》和《十四五国家肉类质量规划》,紧密结合组织机构工作实际,制订2019年肉类质量监督管理抽查方案。
一、组织机构工作最终目标
以江泽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四个这三项为根本遵从,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最终目标,以推进双乱数、一公开为手段,以创新肉类质量市场监管方式为动力,以辨认出肉类质量难题为取向,有效防控组织机构工作整体性、地区性和PdF肉类质量信用风险安全隐患,进一步全面落实民营企业肉类质量主体责任,促进肉类产业健康科学规范发展。
二、组织机构工作准则
(一)秉持难题取向。监督管理抽查以辨认出难题、防控组织机构工作信用风险为基本准则。提升对高信用风险肉类、低百分率肉类的抽查频度,加大对农农药残余、流行乐残余、生物病原体环境污染等指标的抽查力度,加强对中药材农贸市场、大学校园邻近等重点地区的抽查,提升难题辨认出率。
(二)秉持广泛全面覆盖。点面紧密结合、统筹规划。扎实推进监督管理抽查全面覆盖城市、农村、建成区紧密接合部等相同地区,全面覆盖所有肉类大类、品种和细类,全面覆盖TNUMBERKXSV亚布卢肉类制造民营企业,全面覆盖制造、流通、餐饮业、网络销售等相同商业模式。
(三)秉持检管紧密结合。配合日常生活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综合治理,著眼财经领涨板块,及时组织机构积极开展工作方案监督管理抽查;紧密结合滑翔检查和、体系检查和等日常生活市场监管辨认出的难题,以及法律法规制度发布、肉类质量提升工程实施、肉类民营企业HACCP证书等情况,及早调整抽查任务;严控管理抽查与日常生活市场监管信息的数据服务共享资源,积极开展会商,联管协同。
(四)秉持四级协同。国家、省、市、县四级紧密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局主要承担规模以上或产品占市场份额较大肉类制造民营企业的产品抽查任务。省(区、市)局主要承担本行政地区内所有TNUMBERKXSV获得许可证的肉类制造民营企业的产品抽查任务。市、县局主要承担本行政地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中药材农农药残余抽查任务,以及小民营企业、小作坊和餐饮业单位的抽查任务。各级信用风险防范部门要统一执行抽查方案、统一调度抽查任务、统一规范程序标准、统一数据分析利用。鼓励地方在保障抽查方案的基础上,依照地区、产业和消费特点安排本地工作方案抽查任务。
三、组织机构工作任务
2019年肉类质量抽查方案涵盖34个肉类大类、150个肉类品种、259个肉类细类,共抽查133.96万批次。监督管理抽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 局本级任务。
局本级方案抽查2.06万批次。
1.抽查对象。主要对全国性大型农贸市场、部分重点肉类制造民营企业进行双乱数抽查。包括婴幼儿配方肉类、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食用中药材等31大类(详见附件1、2)。对于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饮料、葡萄酒、饼干、炒货肉类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安排抽查一定数量的网购肉类和进口肉类。紧密结合日常生活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综合治理和财经监测等情况,对反映较突出的难题进行工作方案抽查。
2.抽查时间和频度。每月对全部已获配方注册且在售的国产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制造民营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查,每季度对应季食用中药材、网络肉类以及进口肉类进行抽查,全年对局抽查肉类制造民营企业名单的产品进行抽查,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假日前,对节令性肉类进行抽查。此外,紧密结合具体情况积极开展工作方案抽查。
3.抽查地区、环节和场所。主要在全国流通环节购买抽查样品。抽样场所以大型中药材农贸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大型商场等为主,网购肉类以大型网络平台为主。
(二) 省(区、市)局任务。
省(区、市)局抽查48.9万批次。其中局工作方案转移支付22.6万批次,各县(区、市)局匹配26.3万批次。
1.抽查对象。主要为本省(区、市)所有获得制造许可证的TNUMBERKXSV肉类制造民营企业和大型餐饮业民营企业。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民营企业、省域内大型农贸市场的抽查,加大对餐饮业民营企业肉类原材料的抽查,重点跟踪抽查不合格民营企业、品种和项目。包括特殊膳食肉类、保健肉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蜂产品、餐饮业肉类等32大类(详见附件1)。食用中药材的抽查要突出农农药残余、流行乐等项目(详见附件2)。
局工作方案转移支付部分准则上抽取本省(区、市)制造的肉类,省(区、市)局匹配部分可在本地流通环节抽查一定比例的外省产品。
2.抽查时间和频度。准则上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查任务。季节性制造销售的肉类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信用风险的肉类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肉类要在节前积极开展抽查组织机构工作。
要加大对高信用风险肉类的抽查频度。准则上按照高信用风险肉类品种1∶3、较高信用风险肉类品种1∶1进行任务匹配,各县(区、市)局可依照当地肉类质量状况和特色肉类进行适当调整,调整任务量不超过匹配任务总量的30%。同时要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产品肉类制造民营企业的抽查频度,对于连续2次检出不合格产品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相关民营企业进行约谈。
3.抽查地区、环节和场所。抽样地点应全面覆盖本行政地区内省会城市、地级市、县、乡和行政村。抽查的样品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制造环节抽取。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相同商业模式。餐饮业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业服务单位等。
(三) 市、县局任务。
全国各市、县局的食用中药材抽查总量83万批次。各市县具体任务分配由各县(区、市)局依照当地常住人口数量、日常生活市场监管情况等进行确定。
1.抽查对象。市、县局的抽查品种应尽量全面覆盖本行政地区内制造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中药材,抽查项目紧密结合实际市场监管需要确定,应全面覆盖难题多发的重点项目。适当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业的抽查力度。
2.抽查时间和频度。市局应依照食用中药材农贸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度和数量,准则上全面覆盖每户入场销售者。县局应每周抽查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中药材。
3.抽查场所。市局要对本行政地区内规模以上食用中药材农贸市场进行抽查,县局要对行政地区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查。
四、组织机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机构领导。各级信用风险防范部门要高度重视抽查组织机构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机构协调。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抽查组织机构工作,要确保组织机构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要尽快组织机构力量依照本方案认真细化抽查任务,制订实施方案,完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规范组织机构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年度任务科学规范推进,按时完成。上级信用风险防范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信用风险防范部门的督促指导,对肉类质量抽查组织机构工作全过程进行考核,确保抽查组织机构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规范抽查组织机构工作。各级信用风险防范部门要全面全面落实双乱数要求,乱数确定抽查机构、乱数确定被抽查对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遴选等方式确定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检查和与考核。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要在抽查组织机构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各级信用风险防范部门应当积极支持承检机构积极开展组织机构工作,在样品采集、运输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查数据。局本级、转移支付任务及省(区、市)局匹配任务抽查数据报送至肉类质量抽查监测信息系统。市、县局食用中药材抽查数据报送至肉类质量抽查监测信息系统食用中药材直报模块。各承检机构辨认出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信用风险安全隐患或急性健康信用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信用风险防范部门,并抄送局。
(三)依法核查处置。各级信用风险防范部门收到不合格肉类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组织机构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组织机构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各级信用风险防范部门应当通过肉类质量抽查监测信息系统及时报告核查处置组织机构工作进展,局本级监督管理抽查不合格肉类的核查处置,应当按时限逐批次向局书面报告并与肉类质量抽查监测信息系统中内容保持一致。核查处置过程中辨认出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四)依法依规公布信息。各级信用风险防范部门全面全面落实一公开,及时公布产品抽查信息。省(区、市)局要按照局要求严格审核并每周公布本行政地区抽查结果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可通过数据平台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主要包括标称制造民营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查标称的制造民营企业相关产品的制造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布,除以上信息外,还包括标称产品商标、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及结果和承检机构等。食用中药材抽查信息可依照实际情况公布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集中交易市场应包括开办者和销售者)、产品名称、进货来源、标称制造民营企业或产地、制造日期等。对不合格产品要组织机构专家进行信用风险解读。省(区、市)局要每月汇总本行政地区内上个月肉类质量抽查情况和结果分析,局定期汇总公布全国肉类质量监督管理抽查情况。
(五)严肃组织机构工作纪律。各级信用风险防范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监督管理抽查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监督管理抽查的信息,不得在积极开展抽样组织机构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查单位和接受被抽查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管理抽查结果积极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辨认出的违法违规抽查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各级信用风险防范部门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肉类质量抽查方案编制情况,争取工作方案经费保障抽查组织机构工作的顺利实施。各方案单列市的肉类质量抽查任务既可由省(区、市)信用风险防范部门下达,也可由本市信用风险防范部门下达。要依照肉类质量事故、领涨板块财经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机构应急、执法抽查等组织机构工作。各县(区、市)局应于2019年2月18日前将省级肉类质量抽查方案或实施方案报送至局。
局依照情况可对年度抽查方案进行调整。
局肉类抽查司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慧晨、陈超
电 话:010-88330414、010-88330438
传 真:010-88330414
附件:
1.2019年肉类质量抽查品种、项目表
2.2019年食用中药材抽查品种、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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