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概述
福州市紧急管理处新办公设备娱乐场所紧急人文工程工程项目 订货工程项目的潜在性分销商应在福州市格鲁济克祥桥后沟69号顶楼(BRT城北站旁)宣传品以获取订货文档,并于2022年08月04日 09点30分(上海天数)前递交积极响应文档。
一、工程项目基本上情形
工程利岑县:2022-XHS030
工程项目编号:福州市紧急管理处新办公设备娱乐场所紧急人文工程工程项目
订货形式:计划性磋商
财政预算数额:36.5347260 多万元(港币)
订货市场需求:
福州市紧急管理处新办公设备娱乐场所紧急人文工程工程项目1项,其它参见磋商文档。
合约履行职责时限:参见磋商文档
本工程项目( 不拒绝接受 )共同出资招标。
二、申请者的资格证书明确要求:
1.满足用户《中国中央政府订货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
2.全面落实中央政府订货经济政策需满足用户的资格证书明确要求:
中小型企业中央政府订货经济政策等,具体参见订货文档。
3.本工程项目的特定资格证书明确要求:分销商应当具备《中国中央政府订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的基本上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档,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销商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档,分销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参加中央政府订货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中央政府订货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时限内参加中央政府订货活动,时限已届满)。(三)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分销商参与中央政府订货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明确规定,本工程项目基本上资格证书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分销商提供资格证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即可参加订货活动,在磋商积极响应文档中可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四)全面落实中央政府订货经济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订货)1、分销商需满足用户的条件:分销商需满足用户以下条件,否则磋商无效:(1)本工程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订货,分销商【在货物订货工程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订货工程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明确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分销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型企业。(2)以共同出资形式参加订货活动,分销商【工程(服务)订货工程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型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分销商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的工程项目属性(工程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见附件。未按明确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型企业,资格证书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1)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文档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明确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分销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型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报告书中标(成交)分销商的《中小型企业声明函》。若分销商出具的《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国中央政府订货法》等国家有关明确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工程项目适用行业为建筑业。分销商不满足用户上述明确规定的基本上资格证书条件或提供资格证书证明文档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磋商的分销商,资格证书证明文档不拒绝接受磋商过程中的补充。以上资格证书证明文档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分销商公章,且原件备查。(五)本工程项目不拒绝接受共同出资参与磋商,取消本文档有关对共同出资的所有明确要求。(六)若磋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磋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分销商应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七)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中央政府订货网(www.ccgp.gov.cn)、信用福州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分销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分销商积极响应文档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形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订货文档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分销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央政府订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国中央政府订货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条件)的,其资格证书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分销商信息的,不认定分销商资格证书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它渠道发现分销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证书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明确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共同出资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共同出资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共同出资资格证书审查不合格。 5、分销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分销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三、以获取订货文档
天数:2022年07月29日 至 2022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上海天数,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格鲁济克祥桥后沟69号顶楼(BRT城北站旁)宣传品
形式:线上或线下购买。 线上购买的请将订货文档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福州市信杉杉股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山支行 账 号:40374001040004976 报名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92-7125971,传真:0592-7125970,邮箱:xiamenxhs@163.com
售价:¥100.0 元(港币)
四、积极响应文档递交
截止天数:2022年08月04日 09点30分(上海天数)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开标厅3
五、开启
天数:2022年08月04日 09点30分(上海天数)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会议室
六、报告书时限
自本报告书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以获取磋商文档天数:即日起至2022年8月3日下午18:0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拒绝接受报名。
以获取磋商文档地点:福州市格鲁济克祥桥后沟69号顶楼(BRT城北站旁)宣传品
以获取磋商文档形式:线上或线下购买。
线上购买的请将订货文档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福州市信杉杉股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山支行
账 号:40374001040004976
报名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92-7125971,传真:0592-7125970,邮箱:xiamenxhs@163.com
其它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参见订货文档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参见订货文档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销商自行承担。
分销商报名及缴交其它费用时,须提供分销商的纳税人识别号。
八、凡对本次订货提出询问,请按以下形式联系。
1.订货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紧急管理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九楼
联系形式:汪先生,0592-2699996
2.订货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市信杉杉股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格鲁济克祥桥后沟69号顶楼(BRT城北站旁)
联系形式:林先生,0592-7125971
3.工程项目联系形式
工程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0592-712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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