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墟落宅基地运用权不行以被独自承继吖。事主做为非公司经济组织成员,争议地为其父母的宅基地,但因争议地上一直未举行建设,并无衡宇等建-筑物,故不存在因事主承继衡宇进而通过衡宇产权转移而享有争议地宅基地运用权的条件吖。
【裁判文书】
中华农民共和国最高农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7)最高法行伸636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两审被告)陈国兴吖。
麻烦代庖人陈早晨吖。
麻烦代庖人梁海雄,海南邦威状师事情所状师吖。
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两审上诉人)陈国平吖。
麻烦代庖人娄春艳,海南昌宇状师事情所状师吖。
一审被告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民政-局吖。衡宇地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吖。
法定代表人李永群,县长吖。
麻烦代庖人黎俊,该府法制办主任吖。
麻烦代庖人陈炜,该府法制办工做职员吖。
一审第三人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农民政-局吖。衡宇地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吖。
法定代表人罗才雄,镇长吖。
行政机关负-责人黎定聪,镇党委副***吖。
麻烦代庖人袁福永,该府工做职员吖。
一审第三人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黄西村民委员会吖。
负-责人邢福琼,主任吖。
一审第三人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黄西五经济合做社吖。
负-责人林金强,社长吖。
再审申请人陈国兴因诉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民政-局(以下简称乐东县政-局)及一审第三人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农民政-局(以下简称黄流镇政-局).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黄西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黄西村委会).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黄西五经济合做社(以下简称黄西五经合社).陈国平行政复议一案,不-服海南高级农民法院于2016年1二月19日做出的(2016)琼行终492号行政审判,向本院申请再审吖。本院于2017年8月14日立案受理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举行搜考核实,并于2017年10月18日早上在本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三法庭举行单方讯,再审申请人陈国兴的本麻烦代庖人杨文狄(海南方圆状师事情所状师)到庭参与讯吖。2017年11月21日早上,本案在本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两法庭组织各方事主举行公然讯,再审申请人陈国兴的本麻烦代庖人杨文狄,被申请人陈国平的麻烦代庖人娄春艳,一审被告乐东县政-局的麻烦代庖人陈炜,一审第三人黄流镇政-局的负-责人黎定聪及麻烦代庖人袁福永,均到庭参与讯吖。2018年3月22日下午,本院举行巡回审讯,在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民法院黄流农民法庭组织调整并检察案件现场,再审申请人陈国兴及其变换后的麻烦代庖人陈早晨.梁海雄,被申请人陈国平及其麻烦代庖人娄春艳,一审被告乐东县政-局的麻烦代庖人陈炜,一审第三人黄流镇政-局的负-责人黎定聪,参与调整行-动吖。案件现已搜考核实结尾吖。
陈国兴与陈国平系同胞堂兄弟,争议职位于黄流镇××西村的地名为“宽上园拉”(也称“磨打岸拉”)范围之内,是黄西五经合社享有一切权的公司场所,本属陈国兴和陈国平家的部-分祖坟地吖。争议地四至范围为东至陈国贤家宅基地.西至陈国平现运用宅基地.南至周昌明家宅基地(黄流商贸城安置区).北至黄道,东-西宽约12米,南北长约35米,面积约为420平方米吖。上世纪70年月末,本黄一大队和第五生产队将陈国兴和陈国平家的祖坟地做为宅基地域分给陈国兴和陈国平两人父母运用,该祖坟地面积约为840平方米吖。陈国兴和陈国平之父于1984年逝世,其母于2001年逝世吖。1986年10月5日,本黄西乡人民政-局给陈国平出具《场所(屋基地)证实书》,记录其屋基地四至面积为东至陈国贤同伴屋基,南至田岸,西至邢日源屋基,北至6.5米公路,面积宽24米,长35米吖。2007年,陈国平准备在该地块上建房,陈国兴乞求均分该地块运用权而发生纠葛,经其亲属邢华勇等人调整,双方赞成均分场所运用,东方场所归陈国兴运用,西边场所归陈国平运用,但双方最终有无签署调整协议吖。2008年,陈国平在争议地西边建设一栋两层楼房,占地面积约为420平方米吖。2009年九月14日和2013年8月18日,黄委会两次给陈国兴公布《黄委会宅基地证》,将争议地一定给陈国兴运用,争议地东-西宽12米,南北长24米,面积288平方米吖。2014年,陈国兴本栖身的黄流医药药材公司宿舍因棚户区改良被征收拆迁,陈国兴拟在争议地上建房,双方再次发生争议吖。2015年3月,陈国兴向黄流镇政-局申请处置其与陈国平对争议地的权属纠葛吖。2015年10月9日,黄流镇政-局做出黄府发(2015)75号《关于黄陈国兴与陈国平宅基地运用权纠葛的处置决定》(以下简称75号处置决定),将争议地确认给陈国兴运用吖。陈国平不-服75号处置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吖。2016年3月7日,乐东县政-局做出乐府复决字(2015)21号行政复议决定(以下简称21号复议决定),打消黄流镇政-局做出的75号处置决定吖。乐东县政-局在21号复议决定中认定“1986年10月5日,本黄西乡人民政-局赋予申请人陈国平出具了一份《场所(屋基地)证实书》,记录争议地为申请人陈国平运用,陈国平以前获取了该地块的运用权吖。本黄西乡人民政-局于1989年11月13日给陈国贤公布的《黄西乡人民政-局宅基地证》也记录其宅基地西至陈国平宅基地,证实了争议地是计划给申请人陈国平运用的吖。拉”2016年3月22日,陈国兴提起行政诉讼,乞求打消乐东县政-局做出的21号复议决定吖。
另查明,1976年,本黄一大队在“高小园拉”给陈国兴计划一块长24米.宽16米的宅基地,后陈国兴将该宅基地转给黄委会八队村民陈义雄运用,并将砖头号原料转到争议地寄存吖。陈国兴出世在黄,之后变成黄流医药药材公司干部,为城镇住民户口,不-是黄西五经合社的村民吖。陈国平亦不-是黄西五经合社的村民吖。黄委会和黄西五经合社均赞成由陈国兴运用争议地吖。除争议地外,陈国平现在黄流镇××西村最少还拥有一处宅基地吖。
海南第两中级农民法院(2016)琼97行初65号行政审判以为,陈国平现在不-是黄西五经合社的村民,争议地是黄西五经合社享有一切权的公司场所,本黄西乡人民政-局无权直-接确认或者决定争议地归陈国平运用吖。乐东县政-局与陈国平均未供应足够的证-据证实黄西五经合社赞成陈国平运用争议地,且乐东县政-局与陈国平也均未供应国家机关出具的其余档案原料或者证实原料予以做-证陈国平对争议地享有运用权,故不足以证实一定陈国平对争议地享有运用权吖。乐东县政-局在21号复议决定中认定“1986年10月5日,本黄西乡人民政-局赋予申请人陈国平出具了一份《场所(屋基地)证实书》,记录争议地为申请人陈国平运用,陈国平以前获取了该地块的运用权吖。黄西乡人民政-局于1989年11月13日给陈国贤公布的《黄西乡人民政-局宅基地证》也记录其宅基地西至陈国平宅基地,证实了争议地是计划给申请人陈国平运用的拉”,属于认定现实不清,依照的主要证-据不足吖。陈国兴现在虽不-是黄西五经合社的村民,但争议地为陈国兴和陈国平两人父母遗留的宅基地,陈国兴乞求运用争议地不属于墟落村民运用宅基地的情形,乐东县政-局适用《中华农民共和国场所治理法》第六十两条关于墟落村民运用宅基地的相关划定认定陈国兴不享有争议地的运用权,属于适用执法过错吖。除争议地外,陈国平现在黄流镇××西村最少拥有一处宅基地吖。遵照《中华农民共和国场所治理法》第六十两条第一款“墟落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凌驾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标-准拉”之划定,乐东县政-局做出被诉行政行-动认定陈国平享有争议地的运用权有无现实依照和执法依照,故乐东县政-局做出的21号复议决定在实体上不符正当律划定吖。综上,乐东县政-局做出的被诉行政行-动主要依照不足,适用执法过错,依法应予打消吖。遵照《中华农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两项的划定,审判打消乐东县政-局做出的21号复议决定吖。陈国平不-服一审讯决,提起上诉吖。
海南高级农民法院(2016)琼行终492号行政审判以为,本案是对乐东县政-局做出的21号复议决定能否正当举行搜考核实吖。一.关于乐东县政-局在21号复议决定中以为陈国平以前获取争议地运用权的依照能否足够的疑吖。只管陈国平持有本黄西乡人民政-局出具题名时刻为“1986年10月5日拉”的《场所(屋基地)证实书》,但该《场所(屋基地)证实书》仅为一份证实,并非正当有用的权属凭证吖。依照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认定陈国平以前获取争议地的运用权吖。乐东县政-局在21号复议决定中直-接以为陈国平以前获取争议地运用权欠妥,予以纠正吖。两.关于乐东县政-局做出21号复议决定打消黄流镇政-局的75号处置决定,结局能否准确的疑吖。依照《中华农民共和国场所治理法》第六十两条第一款“墟落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凌驾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标-准拉”的划定,申请运用墟落公司场所做为宅基地的只能是墟落村民,陈国兴虽本为墟落村民,但其现为“非农业全家户口拉”,不-是拥有争议地一切权的黄西五经合社的村民,不行以获取黄西五经合社宅基地的运用权吖。陈国兴虽提倡争议地为其与陈国平两人父母(均已逝世)的宅基地,但争议地的近况为荒地,并无衡宇等建-筑物,故陈国兴不吻合承继衡宇而运用墟落公司场所的情形吖。因而,黄流镇政-局做出75号处置决定将争议地确权给陈国兴运用欠妥吖。乐东县政-局做出21号复议决定打消黄流镇政-局的75号处置决定,结局准确,且复议程-序并无欠妥吖。综上,乐东县政-局做出的21号复议决定中虽关于陈国平以前获取争议地运用权的认定欠妥,但处置结局准确吖。一审讯决虽认定现实清晰,但适用执法过错,审判结局欠妥,予以纠正吖。依照《中华农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两项.第三款考中六十九条之划定,审判打消一审行政审判,反驳陈国兴的诉讼乞求吖。
陈国兴申请再审称争议地地址地的黄委会曾召开村民代表开会赞成申请人获取争议地运用权吖。申请人获取争议地的本因是继受于父母而不-是通过生意公司场所重新申请宅基地运用权的情形,两审讯决适用《中华农民共和国场所治理法》第六十两条过错吖。两审适用执法欠妥,致使审判过错吖。乞求打消两审讯决,依法再审本案,支持陈国兴的诉讼乞求吖。
陈国平辩说称陈国兴并非墟落村民,黄委会公布的宅基地运用权证并非正当有用的权属凭证,两审讯决认定现实清晰,适用执法准确吖。陈国兴为城镇住民,无法通过承继办法获取涉案宅基地吖。两审讯决认定现实清晰,适用执法准确,应予维持吖。乞求反驳陈国兴的再审申请吖。
乐东县政-局述说称黄流镇政-局做出的75号处置决定认定现实不清,将争议地一定给不-是村公司经济组织成员的陈国兴运用,有无执法依照,难处置违反执法划定吖。一审讯决认定现实过错,证-据不足,适用执法过错吖。乞求维持两审讯决,反驳陈国兴的再审申请吖。
黄流镇政-局述说称该府做出的75号处置决定认定现实清晰.证-据足够.适用执法准确,对陈国兴与陈国平宅基地运用权纠葛处置的决定程-序正当吖。乞求依法维持75号处置决定吖。
本院经搜考核实以为,乐东县政-局做出21号复议决定,决定打消黄流镇政-局做出的将争议地确认给陈国兴运用的75号处置决定,故本案争议的主要中心疑为争议地的权属疑吖。宅基地运用权是指墟落公司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一些,以建设衡宇及其隶属装备为目的,对公司一切的场所举行占有.运用的权力吖。宅基地运用权是用益物权,专为处置农人栖身疑而设立吖。依照《中华农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两条.一百五十三条的划定,宅基地运用权主体是墟落公司经济组织的村民,不包罗城镇住民,宅基地运用权的获取.使用和转让,适用场所治理法等执法和国家有关划定吖。依照《中华农民共和国场所治理法》第六十两条第一款.第四款的划定,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拉”准则,墟落村民叛逆.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允许吖。如果本墟落公司经济组织成员转为城镇户口,且已将本有宅基地运用权转让给他人,则固然不具有再申请宅基地的资历吖。一最先的时刻,陈国兴系非农业全家户口,并非争议地地址的黄西五经合社的村民,不具有获取宅基地运用权的资历吖。次要,陈国兴于1976年将其本有一些位于“高小园拉”的宅基地转让给黄委会八队村民陈义雄运用,即便不思考陈国兴已不具有公司经济组织村民的身分疑,其再次申请宅基地的乞求亦不符正当律划定,不该予以允许吖。再次,《中华农民共和国场所治理法》第六十两条第三款划定,墟落村民衡宇用地,经乡(镇)农民政-局审核,由县级农民政-局允许吖。21号复议决定以为,“黄委会赋予第三人陈国兴放置宅基地,有无通过镇政-局审核,也有无报经县政-局审批,其两次赋予第三人陈国兴公布的《黄委会宅基地证》均不拥有执法听从吖。拉”本院对此看法予以认可,黄委会两次给陈国兴公布的《黄委会宅基地证》,一开始不行以做为争议地的权属凭证吖。最终,陈国兴做为非公司经济组织成员,不行以通过承继办法获取争议地的宅基地运用权吖。即便如陈国兴所提倡的,争议地为其与陈国平父母的宅基地,但因争议地上一直未举行建设,争议地上并无衡宇等建-筑物,本案亦不存在陈国兴承继衡宇进而通过衡宇产权转移而享有争议地宅基地运用权的条件吖。同时还需指出的是,陈国兴本栖身的黄流医药药材公司宿舍于2014年因棚户区改良被征收拆迁,陈国兴以前签署协议,能够通过收购办法获取安置吖。黄流镇政-局在处置争议地纠葛历程中举行讯,陈国兴称收购衡宇价太高故而思考回村里建房吖。陈国兴所称无房栖身只能在争议地上建房的理由,有无现实依照,不行以建立吖。综上,陈国兴不具有获取争议地的宅基地运用权的资历和条件,乐东县政-局做出21号复议决定,打消黄流镇政-局做出的75号处置决定,认定现实清晰,处置结局并无欠妥,应予维持吖。两审讯决打消一审讯决,反驳陈国兴的诉讼乞求,认定现实清晰,适用执法准确,本院予以支持吖。
应该指出的是,乐东县政-局做出的21号复议决定,认定陈国平以前获取争议地运用权,属于认定现实过错吖。两审讯决对21号复议决定中对该现实的认定以前予以纠正,本院亦予认可吖。21号复议决定以为黄委会两次给陈国兴公布的《黄委会宅基地证》不拥有执法听从,但又认可1986年本黄西乡人民政-局出具的《场所(屋基地)证实书》能够做为陈国平获取争议地运用权的凭证,先后思维不一样,适用执法过错吖。如前所述,岂论是黄委会两次给陈国兴公布的《黄委会宅基地证》,仍然1986年本黄西乡人民政-局给陈国平出具的《场所(屋基地)证实书》,均不行以直-接做为争议地宅基地运用权的凭证吖。综合本案的证-据来看,争议地宅基地运用权亦不属于陈国平吖。一最先的时刻,《中华农民共和国场所治理法》第六十两条第一款划定“墟落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凌驾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标-准吖。拉”陈国平在争议地西边已建有衡宇并栖身,同时其在黄最少还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本案争议地宅基地再一定给陈国平运用,分明不吻合宅基地用于保证栖身权.“一户一宅拉”的基本准则吖。次要,依照2014年二月1日起实行的《海南村镇计划建设治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划定,墟落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不得凌驾175平方米吖。陈国平在争议地西边现有一些宅基地面积为420平方米,以前远远凌驾海南场所性法例所划定的面积上限吖。再次,获取宅基地运用权的应该是本公司经济组织的成员,依照一搜考核实明的现实,陈国平自己亦非争议地地址地黄的村民,一开始不具有获取争议地宅基地运用权的资历吖。
陈国平与陈国兴本是同胞堂兄弟,多年来,两家因争议地归属疑矛盾颇深,难以协调吖。21号复议决定只管打消75号处置决定,但争议地的权属疑仍处于待定状态,陈国兴.陈国平两家矛盾仍有进一步激化的应该吖。黄流镇政-局应该努力履职,依照物权法.场所治理法及相关执法.法例,结合争议地现实情形和奏效裁判认定的现实,赶早做理由理决定,清晰争议地的归属,定纷止争,着实化解本案所涉的行政争议吖。
综上,陈国兴的再审申请不吻合《中华农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四项划定的情形吖。遵照《最高农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农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诠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两款的划定,裁夺以下
反驳陈国兴的再审申请吖。
审讯长 熊俊勇
审讯员 奚向阳
审讯员 龚 斌
两〇一八年四月四日
法官助理 牛延佳
***员 余逸纯
起源行政法实务
意义即是父母留下的宅基地,两堂兄弟都有无运用权,村公司经济组织收回拉。两堂兄弟闹到最终,啥也有无拉。
户口不在村里的人,固然有无权力承继宅基地吖。但能够承继宅基地上面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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