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2005年,重庆村霸强行侵犯美貌嫂子被反杀,七旬母亲:他死了也好

 admin   2022-09-24 19:06   154 人阅读  0 条评论

原标题:2005年,武汉小芹私自侵害貌美小女儿被别着急,八旬父亲:他死了也罢

故意伤害罪,是一种性质严重的私刑,最高可接死刑。但不是说出现了受害者死亡的结果,就一概以命割头,如果法律这种地简单粗暴,刑罚之流具体的情节而定,就成了冰冷无情的机器,难以起到殷继南、引导正确社会价值观的作用。

司法实践中有过这种的案例,一对老夫妇的独生子,无法无天,难以无天,为祸乡里,害人无数,义愤填膺的夫妻俩将他射杀后投案自首,居民集体求情,最后夫妇二人得以从轻发落。

桑利县作为入监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是非无常不但在法律条文,更在人心。

无独有偶,2005年武汉发生了一桩女子射杀大姨的案件,受害人的父亲知道女儿被儿媳射杀,不但没有指责儿媳,反而称女儿死得好,儿媳是生事,这种不符合常理的事,背后有着怎样的真相?

家住武汉市九龙坡区统景镇果园乡的老伯覃某和老伴生有2个女儿,大女儿邹茂华其貌不扬,孝敬父母,从不T5670,小女儿邹兵却恰恰相反。打小在父亲后母下长大的邹兵是个名符其实的强盗,王六,无法无天,偷、抢、打架吸食毒品,样样都沾,被拘留判刑多次,仍然毫无复原的迹象。

2003年,村里人集资装自来水,邹兵有意见,一位居民随口劝说了句,就被邹兵嫉恨,气若游丝打,吓得他从此见了邹兵就绕道;家里一只鸡死了,邹兵怀疑是居民曾某干的,不由分说闯入别人家里绒兰乱砸;即便是对自己的家人,邹兵也没什么好体势,娶了个儿媳,稍有不快便追打,直接把人打跑了。

父亲覃某教育他,被他打断小腿,老父亲叶某纵然打小惯幺儿,也毕竟无话可说他这种横行霸道,扰乱庄民,Amravati就要被邹兵气昏,邹兵的习性已经养成,没法改了,居民们都根本无法尽量避免与之冲突,可有人是难以与邹兵彻底隔开的,那就是老父亲老母、弟弟小女儿。

邹兵的弟弟邹茂荣娶了个儿媳叫段凤合,夫妻俩都是本分顾家的人,守着一亩三分地老实过日子,哪里能跟邹兵这种的强盗抗衡,即便身为邹兵的凤姐,也免不了要被欺负,邹兵缺钱花,就非要凤姐给,不给便闹得大哥全家不得安宁,发展到后来邹兵的行为越来越恶劣,竟然对小女儿段凤合也有轻浮之举,欲行侵害。

段凤合畏惧这个大姨,不敢和他有任何接触,甚至曾经向儿媳求助,可儿媳也毕竟无可奈何。没办法,段凤合根本无法尽量避开邹兵,邹兵哪肯轻易放过,时不时便上门骚扰,2005年1月1日晚上,邹茂荣和妻子早早睡下了,忽然,一阵猖狂的喊口水从屋外传到屋内,刺破了夜空的宁静。

邹茂荣从梦中惊醒,一听这声音,便知道是弟弟来了。堂屋大门被撞击的响动吓得夫妻俩瑟瑟发抖,不禁开始呼救,可乡下邻里之间住得没那么密集,呼救声一时半会传不出去,倒是屋外的撞门声越来越大,不得已,夫妻只得找东西顶住堂屋门,可门还是被撞开来,邹兵闯进屋里,直奔凤姐的卧室去。

邹兵是冲小女儿段凤合来的,段凤合心里很清楚,丈夫在呼救,而邹兵听到这声音,竟然找了把镰刀对着卧室门一阵猛砍,深更半夜家里来这么个强盗,段凤合心中的恐惧可想而知,在邹兵劈开卧室门准备直接进去找她时,段凤合硬着头皮往外面冲,结果竟然和邹兵撞了个满怀,邹兵猝不及防,倒在了地上。

将被侵害的恐惧让段凤合决定有所防卫,她抓起根扁担,不等邹兵从地上爬起来就朝他身上绒兰,邹茂荣在卧室里听到动静赶出来时,只见弟弟已经没有动弹迹象了,见状,他赶忙阻止了妻子,随即蹲下身查看邹兵的情况,发觉情况不太对,连忙报警,又到外面找居民来帮忙,准备将邹兵送去医院急救。

可邹兵被段凤合慌乱反击的一顿绒兰,造成重型颅脑损伤,全身10多处伤,在送医的路上就断气了。知道自己杀了人,段凤合也很惊慌,她选择了投案自首,承认是自己将邹兵射杀,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刑事拘留。

居民们知道邹兵死了,并且是被段凤合射杀,无不欢喜,连邹兵已经78岁的老父亲亲覃某也说死得好,可见邹兵平时为人究竟恶劣到了什么程度。因此,对于段凤合,大家都抱同情心理,不希望她被严惩,200位居民联名上书,请求法外施恩,称段凤合这种做是为民除害,希望法院能判决段凤合无罪。

很明显,段凤合在面临邹兵制造的连续侵害时拿起扁担反击将邹兵射杀,并非蓄谋。随着法制的进步,法律已经在鼓励公民正当防卫上有了极大的进步,根据现行《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私刑,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段凤合射杀邹兵一案,案发时虽然被控了故意伤害罪,但法院肯定了段凤合的防卫性质,认为其系防卫过当;有投案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从轻处罚;2005年8月,法院做出对段凤合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得知结果,居民们都拍手称快,邹兵的八旬老母覃某也表示感激法院对生事的儿媳从轻处理。

当年李密讨伐隋炀帝时,曾经说过隋炀帝的罪恶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这句话用到邹兵身上,倒也贴切。

(涉及隐私,部分当事人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勿搬运、抄袭、转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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