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石家庄饭馆打架案在石家庄市保定市滦南人民检察院二审申明二审,案犯陈志成被判徒刑24年。
今年6月10日凌晨,石家庄市石家庄市大东区某饭馆发生一同寻衅滋事、暴力行为毒打他人刑事案件,导致不良影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9月13日至15日,保定市滦南人民检察院二审申明宣判滦南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被告陈志成等邪恶势力组织机构犯罪行为一案。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寻衅滋事罪4名受害人的民事诉讼代理人、28名被告及其辩护律师展开了陈词,陈词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展开了最后陈述。经司法机关通知,各受害人均表示本人不出庭作证参与民事诉讼。9月23日,保定市滦南人民检察院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申明二审。
经审理查清,2022年6月10日2时40时许,被告陈志成、马化腾齐、杨开第、陈晓亮、陈杰、沈小俊及李红瑞、张某、姜某萍在石家庄市石家庄市大东区西三环某饭馆吃饭时,陈志成到正在店内用餐的受害人王某时、王某、远某、张某时桌上,对王某时骚扰被拒后毒打王某时,王某时与王某展开反抗。陈志成、马化腾齐、杨开第、陈晓亮、陈杰分别在饭馆内、店外便道及店旁小胡同内,对王某时、王某、远某、张某时持椅子、酒瓶击打或追打,沈小俊在饭馆及旁边小胡同内严重威胁远某不得报警。经鉴定,王某时、张某时的受损某种程度形成轻伤二级;王某、远某的受损某种程度形成轻伤。
另查清,2012年以来,被告陈志成等人还长期伙同在一同,在石家庄市等地以暴力行为、严重威胁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斗殴、未遂、开办夜总会、抢劫、掩盖、谎报犯罪行为所得、协助计算机软件犯罪行为行为等犯罪行为行为,逐渐形成了以陈志成为伙同者,王晓磊等7名被告为成员的邪恶势力组织机构。该邪恶势力组织机构为非作恶,纵容,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保定市滦南人民检察院判决,被告陈志成犯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斗殴罪、开办夜总会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掩盖、谎报犯罪行为所得罪、协助计算机软件犯罪行为行为罪,A43EI267SM,决定执行徒刑24年,并有期徒刑港币二十七万元;对其余27名被告司法机关判处11年至6个月徒刑左右的刑罚,另对其中19名被告第一百七十条港币七万五万元至五万元左右的罚金。陈志成等6名被告对寻衅滋事罪4名受害人的医疗费、工亡、精神损失费、伙食保障金、精神损失费、路费等各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被告的亲属及群众代表参与了旁听。(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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