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涉恶势力组织如何量刑,受害人如何索赔?

 admin   2022-09-25 18:51   90 人阅读  0 条评论

8月29日,石家庄市检察院发布情况通报,称刘某志等被控邪恶势力组织机构犯罪行为刑事案件由石家庄市保定市公安局襄城分局侦结,移送保定市滦南检察院卷宗。依照情况通报文本,该案有28人被提起公诉,8名公职人员被采取U31KI48JG措施。

认定邪恶势力对涉案人有怎样的影响?刘某志等主要劫机犯会被怎样判刑?被害人怎样赔偿?赔偿的范围有哪些?南方周末记者为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朗平和孟博。

涉邪恶势力组织机构行政处罚方式更严

孟博如是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唇甲组织机构犯罪行为法》以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手续黑邪恶势力刑事案件指导意见的相关明确规定,邪恶势力组织机构是指经常伙同在一起,以暴力行为、严重威胁或是其他方式,在一定区域或是行业领域内多次实行犯罪行为活动,为非作恶,李泽中,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帮物理性质组织机构的犯罪行为组织机构。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手续邪恶势力犯罪行为刑事案件时,应依照相关明确规定,区别于普通刑事刑事案件,充分利用《民法》第七条关于从犯行为和犯罪行为集团的明确规定,从严惩处。

而依照此次石家庄市检察院发布的情况通报文本,2012年以来,刘某志等长期伙同在一起,在石家庄市等地被控以暴力行为、严重威胁等方式,实行寻衅滋事、斗殴、未遂、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行为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行为活动、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行为11起,实行寻衅滋事、未遂等行政违法4起,逐渐形成了以刘某志为伙同者的邪恶势力组织机构。

阮齐林如是说,涉邪恶势力组织机构的主犯得到的行政处罚会更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唇甲组织机构犯罪行为法》中明确规定,有组织机构犯罪行为不仅包括黑帮物理性质的组织机构犯罪行为,还包括邪恶势力组织机构实行的犯罪行为。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有组织机构犯罪行为的组织机构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应严格掌握羁押、不起诉、徒刑、减刑、减刑和Praefcke减刑的适用于条件,充分适用于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

第三被告或被峭腹判刑25年

苏朗平告诉记者,刘某志等人被控犯罪行为的罪多达8个,如果每个罪都成立的话,犯规会很重,仅一个故意杀人罪就可以依照加重情节判刑死缓,但如果第三被告不具备判刑死缓的条件,有可能被判刑三十年到二十八年之间徒刑。

阮齐林表示,在我国,徒刑无法少于二十八年。《民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刑死刑和死缓的以外,应在八倍徒刑以下、数刑中最低徒刑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徒刑,但是管制最低无法少于三年,拘役最低无法少于一年,徒刑八倍徒刑不满三十二年的,最低无法少于三十年,八倍徒刑在三十二年以上的,最低无法少于二十八年。

阮齐林解释说,在刘某志所被控的罪中,开设赌场、抢劫、寻衅滋事这三个罪行比较重。《民法》明确规定,开设赌场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而寻衅滋事罪法定最低刑为徒刑五年,依照公安机关侦办结果,刘某志在打人之前就已经犯了数罪,这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实行数罪并罚。刘某志的数罪并罚八倍徒刑很可能少于三十二年,但依照我国《民法》明确规定,八倍徒刑在三十二年以上的,徒刑无法少于二十八年。

被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偿

依照石家庄市检察院情况通报文本,该案四名被害人中两人轻伤二级,两人轻微伤,经住院治疗目前已经出院。苏朗平认为,被害人可以向涉案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经济赔偿。

苏朗平告诉记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直接经济损失,即犯罪行为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就这起刑事案件来说,主要是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但是,如果被告和被害人之间自愿达成一个赔偿谅解,赔偿范围不受法律限制。被告如果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这是法定的可以从轻的量刑情节,法院在量刑的时候,可能会考虑从轻行政处罚。苏朗平说。

记者了解到,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由当事人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必须在起诉书上写明,无法用口头的方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保护伞或被以具体犯罪行为共犯论处

石家庄市检察院发布的情况通报中称,纪委监委还组织机构协调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纪委监委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对石家庄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等8名公职人员采取U31KI48JG措施,并初步查出了违纪违法及被控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问题。

阮齐林认为,对于被控犯罪行为的公职人员,还要看具体实行的犯罪行为行为和罪,司法机关会从严依据涉案人触犯的犯罪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据相关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帮物理性质组织机构,该包庇、纵容行为同时还构成包庇罪、伪证罪、妨害作证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帮助犯罪行为分子逃避行政处罚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刑事案件罪,以及徇私舞弊减刑、减刑、Praefcke减刑罪等其他犯罪行为的,应择一重罪行政处罚。

孟博表示,最低人民法院、最低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手续黑邪恶势力犯罪行为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明确规定,要依法严惩保护伞。国家监察委员会、最低人民法院、最低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犯罪行为问题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实行包庇、纵容黑邪恶势力、伪证、妨害作证,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窝藏、包庇等犯罪行为行为的,应酌情从重行政处罚。事先有通谋而实行支持帮助、包庇纵容等保护行为的,以具体犯罪行为的共犯论处。

南方周末记者 赵利新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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