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作案令人发指!猥亵儿童5天4起:我们见过恶魔,但孩子没有...

 admin   2022-09-25 20:01   107 人阅读  0 条评论

作者:观测者网、我国新闻报导网、中央电视台新闻报导、北京青年报、解放日报等

前段时间,新闻媒体接连不断地报导幼儿遭强奸的新闻报导,让人看著可怜又愤慨。

8月12日,在南京南站,在大庭广众的候车室内,一个男孩将手从无袖连衣裙的腋下伸了进去,直接放在了胸部,不时挪动,时间长达5分钟。

8月14日,重庆某家医院大厅,49岁的姑父杜某把看不见的手伸进了女孩的裤子。

8月15日,网友举报一个叫江苏刘老师发布的系列强奸幼儿短片媲美欣系列,前后拍摄了几十部,制作者还将这些短片放到国外网站卖钱。

8月16日,微博网友@小党爆料:西边的风是一个恋童癖恋足癖的地下网站,衍生出童模、正太等分支网站。网友向警方提供了一段视频。视频中,女童母亲脱掉小孩上衣和裤子,全身只着内裤。拍摄期间,女童多次说冷,其母在旁边说别多话,别动,拍出来效果不好,你以后啥也别想买。

这些令人震惊的事件迅速传播,引发了舆论对幼儿性教育缺失的反思。但与此同时,他们也从这些事件中看到警方的响应神速。

8月15日,@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所通报,警方在河南滑县将嫌疑人段某某抓获。经调查,其同行的两名成年人为段某某父母,女童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目前,南京铁路警方依据查证事实,已以涉嫌强奸幼儿罪对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对段某某父母正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8月16日,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沙坪坝发布通报称,网传重庆一医院大厅男子强奸女童,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于8月16日上午将嫌疑人杜某抓获。

同样16日,江苏网警通报,江苏刘老师媲美欣强奸幼儿系列淫秽视频制作人为蔡某,朱某某在网上下载打有刘老师水印的多部强奸幼儿淫秽视频后出售牟利。目前,朱某某、蔡某等人均已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现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8月16日,郑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官网微博称,已接到网友举报网站西边的风(www.xbdf.me)存在大量强奸女童的视频,目前郑州警方已就此事件展开调查。

8月16日晚将嫌疑人吴某升(男,43岁,郑州管城区人)抓获。

经初查,吴某升伙同王某才(男,50岁,鹿邑县人)、曹某丽(女,49岁,郑州金水区人),以拍摄幼儿教育片为名蒙骗未成年人拍摄不雅视频,并上传至其开设的网站西边的风。目前,因涉嫌强奸幼儿,犯罪嫌疑人吴某升、王某才、曹某丽已被警方依法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南京强奸女童案爆料人

被抱团辱骂

虽然案件已经水落石出,但是事情远远没结束。爆料人、上海作家陈岚,在几十小时内收到了微博上近千条的死亡威胁、诅咒及谩骂。

陈岚提供的报案回执单

我自己的小孩还小,怎么会不恐惧?处于舆论漩涡中的陈岚,已经连续几天没睡觉了。

辱骂是抱团出现的,而且持之以恒地刷了超过24小时,不眠不休。他们还定点去包围我的粉丝,进行包围式攻击,似乎还配合着带节奏。有着55万粉丝的陈岚这才意识到,事件的危险性在提高。

从陈岚提供的骚扰电话截屏来看,多数号码来自成都、郑州等地。骚扰我的人群中,可能部分透过群、贴吧互相沟通,强奸、诱奸、强奸幼儿。陈岚向记者分析,这当中许多人或身负罪名。

8月15日,检察日报也刊文称,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或可给予陈岚们更多安全感:查查是谁在搞死亡威胁、谁在泄露传播他人信息,该惩处的一个也不放过。

被曝光的强奸、

性侵幼儿案只是冰山一角

然而,这只是进入司法系统审理的案件量,没进入司法程序的性侵幼儿案件大量存在,因受害人没报案而隐蔽着。犯罪心理学专家、我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估算,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在1:7——有7起案件,才有1起进入司法。

原以为恋童癖看起来很远,可现在,这一个个巴掌正打在所有人脸上。

然而,原本

他们可以给小孩打上预防针

相信大家还记得,今年年初,一部大尺度的性教育书籍走红网络。

书中的一些配图与文字,让许多家长看后觉得不舒服,觉得不适合小孩看,甚至提议停止该系列图书的继续出版。

在这部分家长眼中,性方面的专业名词也变成了羞于说出口的东西,自己的小孩还未成年,不能接触这些内容。

可就像网上说的那样,家长嫌性教育太早,恋童癖可不会嫌小孩太小。

谁都不希望这些原本可以从正规课堂和书本上学到的知识,最后却以大家最不想看到的形式,由带着最大恶意的老师让小孩们铭记一生,成为伴随一生的心理阴影。

更需要接受真正性教育的

是家长

前段时间,家长应不应该领小孩去异性更衣室曾成为过大家广泛讨论的话题。

杭州游泳馆女更衣室入口贴着异性幼儿不得入内。记者 郑亿 摄

被骂的女网友觉得委屈,认为小孩都只有3-4周岁,啥也不懂,去一下女更衣室不算什么。

然而,每当看到节目中男女主角接吻的画面,大部分的家长会迅速捂住小孩的眼睛,认为他们不该看、接受不了,教育小孩男女授受不亲。

但在街上小孩忍不住想便溺时,他们会选择领小孩进入异性卫生间,甚至就地解决,觉得小孩那么小,这点事不算什么。

也许他们的确进行了他们眼里的性教育,但他们忽视了教育的核心问题——教育不是看大人自以为地讲述了什么,而是看小孩们吸收到了什么。

幼儿遭性侵案件

三大特点

最高法工作人员分析了近年多发的幼儿遭性侵案件,他们发现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① 老同学犯案比例相对较高,多是利用特殊身份或特殊关系实施犯罪;

② 有性犯罪前科者再次实施性犯罪的比率较高;

③ 因犯罪未被及时发现,受害人往往被侵害的次数多,持续时间长。

保护小孩

如何切断老同学犯案的黑手?

面对老同学犯案的现实,作为小孩的监护人提高意识,在时刻保持警惕的同时,给小孩创造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

比如,不要随意让幼小的小孩和亲戚、朋友、老师等老同学在行为上过于亲热,告诉小孩隐私部位只有在洗澡、换衣服、看病时才能由妈妈爸爸或者医生看,其他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可以等等。

另一方面,家长、学校、社会也要加强性教育的力度,让小孩们明白怎样的行为涉嫌性侵,在遭受性侵时应当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有的小孩遭遇性侵,不敢告诉家长,所以家长从小就要告诉小孩,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要告诉爸爸妈妈。一旦发生性侵,应及时安排小孩做检查,报警求助,安抚小孩的情绪,带小孩做心理指导等等。

我国现有法律

如何判罚幼儿性侵者?

这两天,许多人散布谣言说:强奸幼儿是自诉案件,不告不理,纯属无稽之谈。

警方已经出面辟谣,根据法律,强奸幼儿罪绝不是自诉案件,也绝不属于轻微刑事案件。无论与被害者是否有血缘关系,都要从严处罚。

即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青少年在未成年时期遭遇了性侵害,即便当时没主张自己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追究侵害方的责任,年满18周岁后仍可要求侵害方给予民事赔偿。

他们无法操控心怀不轨之人的恶意

也绝不会说有了性教育

坏人就不会动手

但他们至少可以让小孩们知道什么是危险

至少可以给他们一个呼救的机会

至少可以让其他小孩学会尊重

而不是用眼光和流言蜚语杀死人

只要这些至少救了一个小孩

至少就不少

附上火遍网络的

《民警李建国》第三集

预防强奸幼儿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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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年轻人,美国表示很慌

什么逻辑?女生要比男生笨?!

原来二十几岁都不怎么样

他们是谁?他们在做什么?

3、2、1不只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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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胡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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