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五一即将来临,湖北省高院面世系列产品涉幼儿合法权益为保护众所周知事例。那些刑事案件里有牵涉丢弃生父小孩、领养小孩的赡养父母难题、轮奸未成年等。牵涉到小孩的刑事案件常常让人真的匪夷所思,即使你果真居然外头的主使把她们拽向梦魇!为保护小孩,他们本能做的更多!
恶魔或许就在身边!
据公益组织女童为保护统计,2019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幼儿(18岁以下)案例301起,受害人数807人。
在301起事例中,老同学犯案212起,占比70.43%;陌生人犯案82起,占比27.24%;有7起未表明人际关系。老同学犯案比例高,从女童为保护近几年来发布的报告看,老同学犯案比例一直居高,最高比例达87.87%(2014年)。
最让人们痛心的是
对幼儿的侵害往往发生在老同学之间
事例
基本案情
肖某春系被害人肖某某、龙某某的表伯父。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期间,肖某春先后在自己家中及肖某某外婆家、龙某某家中分别对肖某某、龙某某(均未年满十四周岁)多次实施轮奸,并导致肖某某分娩。其中,肖某春对肖某某实施轮奸3次,对龙某某实施轮奸1次。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期间,肖某春先后在自家、肖某某外婆家及龙某某家,分别多次强奸肖某某、龙某某。肖某春还言语威胁两人不准告诉家人。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春明知肖某某、龙某某均未年满十四周岁,采用威胁等手段多次分别强行对该两名未成年实施奸淫,致其中一名未成年分娩的行为,构成轮奸罪。肖某春先后多次摸该两名未成年的隐私部位的行为,构成强奸幼儿罪。对肖某春应当依法从重处罚。据此判决:被告人肖某春犯轮奸罪、强奸幼儿罪,合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众所周知意义
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严重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性质恶劣,危害严重。人民法院对成年人性侵害、拐卖、绑架、丢弃、伤害、虐待未成年人以及教唆、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合法权益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快审快判,该判处重刑直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本案显示了人民法院为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合法权益的鲜明立场和坚决态度。同时,本案也警示家庭、家长,一定要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为保护和监护责任,要加强防范意识,对幼儿进行系统的防性侵教育,特别要重视针对老同学性侵的防范措施,坚决不给老同学犯案留机会。
如果你是小孩的家长
你需要做到那些——
告诉小孩
什么行为不正当、不能做
什么行为一旦遇到
要及时告知老师和家长
与小孩一起学习
科学的性知识、
遭遇突发情况时的应急处理手段
最后,别忘了说一句
我永远站在你这边
犯罪者并不戴着罪犯的面具
事后对恶魔的制裁
也永远比不上事前的教育和为保护!
数据来源:公益组织女童为保护微博号
●父母为子女买房,儿媳、女婿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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