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已判集资诈骗案例]这8个典型案例,揭开了非法集资案的神秘面纱

 admin   2022-09-27 20:56   103 人阅读  0 条评论

你与否有钱有势?

你与否想更多的钱?

你与否想透过股权投资赢得巨额利润率?

听说周围有人透过股权投资庞氏,

你是不是动心了?

在你行动之前

先来看看这些违法筹资的拳法!

设立子公司,需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准,却承诺给股权投资者以巨额本息。今年6月是第8个严防违法筹资宣传品月,活动主题是死守私房钱·Montmartin幸福家。6月22日,省高级法院发布8起众所周知事例教育引导,向社会风气展现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违法筹资犯罪行为的始终如一决心和组织工作成效,让广大群众能够更加有效地鉴别违法筹资,践行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杯葛违法筹资,创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气氛。

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 子异蕊和副董事长被判处

2017年,蔡宗基以企业法人独资企业180多万元设立启蓝子公司,紫苞人为蔡宗基。启蓝子公司设立后,因营生偏淡,蔡宗基即应邀曾在银行组织工作后请辞的张某到子公司组织工作,并担任子公司的副董事长。

为获取巨额利润率,同年8月起,蔡宗基和张某二人决定以子公司的名义向社会风气不特定群体募筹资金用作子公司股权投资。于是,启蓝子公司在没有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情况下,蔡宗基、张某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风气公开宣传品,吸引股权创业者(受害人)与启蓝子公司签订委托投资理财合同书。协议签订合同:由启蓝子公司接受股权创业者的股权投资钱款,chinatimes后,甘源、张某用作股权投资香港美邦白银、飞龙有限子公司、太浩有限子公司(CPT)、英国交易网络平台(GTC)、Pacy资本市场等股权投资投资理财网络平台中的国际黄金、白银、原油、外汇交易股权投资,股权创业者可从启蓝子公司赢得每星期6%-10%不等的股权收益。后因倒闭,启蓝子公司在上述网络平台账户已基本资金缺口,给股权创业者造成损失。启蓝子公司违法稀释股权创业者数77人的股权投资数额1303.8多万元,案发后有820.71多万元股权投资难以归还,其中子赵先生7人,股权投资数额为230.2多万元,案发后有101.11多万元股权投资难以归还;其他社会风气股权创业者70人,股权投资数额为1073.6多万元,案发后有719.6多万元股权投资难以归还。

2019年12月,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以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罪,判处蔡宗基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多万元;以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多万元。同时,责令蔡宗基、张某退赔70名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共719.6多万元。

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 一子公司负责人被判处

2016年3月,白某、赵某、朱某(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在南宁市设立深圳市合创金融服务有限子公司南宁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金融南宁分子公司),在未取得银监职能部门核准的情况下,专门从事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的业务。

合创金融南宁分子公司透过派发宣传品单、派送小礼品的方式,向社会风气不特定公众进行宣传品,并以借款本息远高于银行利率为诱饵,大肆稀释客户借款。2017年5月,金某接手该子公司成为负责人,期间金某与白某等人商议后开展汽车贷钱款目,以租借的车辆冒充抵押物,向不特定公众稀释银行存款共计332485元,同年7月20日合创金融南宁分子公司因资金断裂停止,拒不返还公众借款。

2019年12月,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审理后判处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5多万元;责令金某赔偿各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继续追缴金某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的违法所得。

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 子公司股东用来买房又买车

2010年5月,周某、潘某等人注册设立平果县俊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子公司。2012年9月15日,俊宇子公司股东变更为周某、潘某、周某玲和蔡宗基。

子公司设立后,周某、潘某、周某玲需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准,超出子公司注册经营范围,透过亲友口口相传、天下人相传等手段进行宣传品,对外宣称俊宇子公司为股权投资者搭建股权投资网络平台,所有募筹资金将用作银行担保解押业务、股权投资房地产等业务,以月利率3%至7%的巨额回报为诱饵,以签订借款借据的形式向社会风气公众违法募筹资金。经广西公明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010年5月至2018年1月3日止,周某、潘某、周某玲三人共向80人稀释资金240次,稀释资金共计113 574 462.00元,其中本金为90 571 950.00元,已支付本息为12 638 762.00元,未归还资金数额为77 933 188.00元。未归还的77 933 188.00元资金中,用作购买房产20 567 842.00元,购买汽车813 800.00元,股权投资子公司16 870 000.00元,支出共计38 251 642.00元,尚有39 681 546.00元去向不明。

2019年6月,百色市平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犯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5多万元;被告人潘某犯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0多万元;被告人周某玲犯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0多万元;被告人周某、潘某、周某玲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受害人陈某等80人的经济损失共77 933 188.00元,并互负连带清偿责任。百色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 一女子被判处又罚款

2013年至2018年期间,蒋某以帮他人养信用卡、做银行过桥解押以及做砂糖橘果厂、果筐厂营生需要资金周转为由,许诺给予2至3分的月本息,透过秦某等人的口头传播,向社会风气不特定的人吸纳借款,合计数额达442多万元。

蒋某在收到上述钱款后,以5至7分的月本息存放给李某,从中获取利差,后因李某于2018年6月24日隐匿逃跑,未能归还上述借款人的钱款。

2019年6月,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蒋某犯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多万元;责令被告人蒋某退赔尚欠本案各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骗取百余万资金挥霍 一男子被判处8年

2018年4月至2018年11月间,丘某以别人欠贷,需要资金进行银行过桥为由,以快速回款并支付高本息为诱饵,骗取了李某等多人的资金后挥霍、滥用,致使受害人的资金难以返还。

经广西科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018年4月至11月,李某等人透过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转存给丘某钱款7896920元,已回款5168889元,尚余2728 031元未返还。

2019年12月,玉林市陆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丘某犯筹资诈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多万元;责令被告人丘某退赔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玉林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 一家电维修店老板被判处

2016年11月,李某透过朋友介绍,知道北京易宇文化传媒有限子公司(以下简称易宇子公司,紫苞人李某寿,另案处理)有与该子公司签订产品推销协议进行股权投资,客户每股权创业者民币1多万元以上,每天就会以股权投资总额的1%返利给客户,可得连续返利200天,最终能净赚一倍利润率的股权投资模式。

李某在该子公司股权投资获利之后,于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间,透过亲朋好友的口头相传、微信信息传播等方式向社会风气公开宣传品易宇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模式,在其经营的武鸣福明制冷家电维修部和其设立的易宇子公司武鸣办事处透过签订智能手表、扫地机器人、无线电力猫、路由器等产品订购合同的形式,接受艾某、陈某等多名筹资参与人的股权投资。李某将所稀释的股权投资款在扣除5%推荐费(老客户推荐新客户所股权投资的数额)和3%的店补(易宇子公司按客户股权投资额度的比例支付给办事处的费用)以后转至易宇子公司及三河市燕郊易宇网络科技有限子公司相关银行帐户。经鉴定,2017年2月14日至7月10日,李某转给北京易宇文化传媒有限子公司客户股权投资款134.3多万元,转给三河市燕郊易宇网络科技有限子公司客户股权投资款2823.949多万元,合计2958.249多万元。

2019年12月,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以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10多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退赔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4年屡次筹资诈欺 一子异蕊被判处10年

2015年8月,陈某伙同曹某(已判决),以股权变更的方式从他人处继受上海路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子公司(以下简称路拓子公司),曹某担任紫苞人,陈某为子公司股东。

2015年8月至2016年9月期间,曹某在上海市宝山区丹江路1248号1101室,以高息为诱饵,透过发放小广告的方式,诱使148名股权创业者与路拓子公司签订《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骗取股权投资款共计人民币16908000元。陈某在明知曹某违法筹筹资金的情况下,仍帮助其在象山将部份筹资款放贷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外。除少部分钱款放贷给他人外,其余筹资款未用作股权投资生产经营活动,致使筹资款难以返还,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611251.82元。2016年12月至2018年10月,陈某虚构股权投资上海九脉文化传播有限子公司和象山乐业汽车维修有限子公司企业生产的事实,以广西汇鼎资产管理有限子公司(以下简称汇鼎子公司),的名义,在需经国家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核准,不具备对外融资资质的情况下,以12%-15%年息为诱饵,透过聘请业务员发放宣传品册、组织宣传品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宣传品,诱使56名筹资参与人与汇鼎子公司签订《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骗取筹资款。截止2018年10月,陈某以汇鼎子公司名义筹筹资金累计达人民4150000元,其中已兑付本息共计人民币702680.5元,填补路拓子公司资金亏损1046454元,其余用作偿还子公司债务、经营费用等,被告人陈某在获取筹资款后,未将该款用作上海九脉文化传播有限子公司、象山乐业汽车维修有限子公司企业生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致使筹资款难以返还造成受害人损失共计3447319.5元。2012年12月,陈某注册设立上海上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子公司(以下简称上鹏子公司),陈某担任紫苞人,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虚构上鹏子公司作为居间子公司,收取股权创业者股权投资款后出借给宁波鼎昊资产管理有限子公司的事实,以13%年化收益为诱饵,透过在居民区小区邮箱投递子公司宣传品册等形式进行公开宣传品,诱使4名筹资参与人与上鹏子公司签订《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骗取筹资款。截止2016年12月,陈某以上鹏子公司名义筹筹资金共计150000元,其中已兑付本息共计人民币19316.7元,给股权创业者造成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130683.3元。

2020年1月,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筹资诈欺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多万元;责令陈某与同案犯曹某共同退赔鲍某等121名受害人经济损失;被告人陈某退赔曾某等59名受害人经济损失。

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 一子异蕊被判处3年

2017年10月,赵某在柳州市以股权投资旅游业的名义向社会风气公众稀释资金。

同年12月19日,为了更便捷的筹筹资金,赵某注册设立了广西巅皇文化传媒有限子公司(以下简称巅皇子公司),被告人赵某任紫苞人,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准,未取得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及核准稀释公众银行存款资质的情况下,以股权投资影视拍摄、共享旅游、投资理财产品的名义,许诺以介绍费、分红作为巨额回报,透过张贴宣传品单、发布微信群消息、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风气不特定的人稀释股权投资款。截至案发后,赵某透过上述方式,向陈某等71人稀释股权投资款共计人民币2522200元。上述钱款由被告人赵某控制和支配,主要用作巅皇子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开支、员工工资、股权投资者分红及被告人赵芝斌的个人支出等。赵某向上述股权投资者分红返还共计人民币220250元,现尚有人民币2301950元未归还。

2019年12月23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以违法稀释公众银行存款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多万元;责令被告人赵某退赔相关筹资参与人经济损失共计2301950元。

最后,小编在此提醒大家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违法筹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违法筹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这意味着一旦社会风气公众参与违法筹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对此,广大人民广大群众要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对一夜庞氏、巨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所谓股权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绝不能碍于亲朋好友的情面,或被巨额本息、多倍回报所迷惑,成为违法筹资的参与者和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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