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优化简化救助流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乞讨,各地要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本地实际,适当优化简化低保等新增社会救助的审核确认流程——序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社会救助的审批权下放到镇(街道)。对已纳入低保的全家,可根据疫情情况延长定期核对时限,待当地疫情结束后恢复信息管理,直至低保不再连续参加。要努力开展救助事务在线处理,通过电话、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进行入户检查,以信息核查结果作为核查确认的主要依据。要加强对疏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护理服务,实时了解其身体状况和职业情况,督促护理人员切实负起责任,专心履行护理职责。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必要性,制定应对疫情等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方案。一旦满足启动条件,将立即按照预案对遇险人员进行救援,真正提高救援工作的实时性和有用性。
明确在疫情防控形势难以应对的地区,因隔离、治疗、围堵、治理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可以直接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根据紧急临时救助的指定,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可选择“先给予小额救助,事后加发声明”的方式给予救助。对隔离、治疗、封存、控制中的低收入职工和其他低收入人群给予临时救助时,救助标准和额度可适当提高,具体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对封控治理区域内陷入职业逆境的外来从业人员,取消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临时救助的,由突发事件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可以看出,下个月的援助会提前给救助伙伴,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全力以赴,保障社-社大局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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