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上海疫情期间卖捐款被判一年!处分10万黄金,网友:罪有应得
上海疫情期间卖捐款被判1年!处分10万黄金,网友:罪有应得
上海疫情期间,宝山区的防疫防护物资为何被卖到静安区?
今天上午(7月11日),上海市宝山区农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
据悉,今年4月24日,上海市宝山区张淼街宣布演出。4月24日,有网友在媒体举报,宝山区云南捐赠的物品被卖到静安区临汾路某小区。
经检验,云南省曲靖市向宝山区捐赠一批蔬菜类农产品,采用娃娃菜、莲藕、西红柿、甜瓜、玉米、韭菜六类农产品包装,每件6.5kg,共计7692箱,共计50吨。经区防控办物资保障供应组研究决定,这批捐赠物资发放至张淼街道。
经公安部门检查,新疆内燃机公寓(该厂停产改建为公寓)负责人张(男,50岁)收受捐赠款物190箱,是否按要求分发给公寓内住户,并将物品偷偷转卖给图力拉。
宝山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4月,被告人张某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将上海市宝山区张淼街道发放的闹事蔬菜等防疫证据侵吞、出售。相关物品由市局采购或表弟省市局捐赠,总价13000余元。
保山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作为受国家机关管理国有财富困扰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用于保障防疫事业的特定国有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被告人张某某作案时正值本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生活物品难以保障。这位投标人承认,他计划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便利吞并和倒卖防疫物资。他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疫情防控和确保供应商的廉洁,而且侵犯了国有财产的所有权利。更难处理的是骚动,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影响了平时的防疫物资管理。其犯罪活动的顽固影响,增加了下级防疫抗疫工作者的压力,损害了下级组织的公信力,损害了社会和社会各界支持上海防疫工作者的情感拉力。
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现实、情节、认罪态度及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宝山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危难之际,能从国难中发财,实至名归!”。
综合:综合悔改人民晚报、每日经济新闻、上海宝山公告、上海宝山区农民法院等。返回接受更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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