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亲把不动产拨用赠与给家庭成员,须要交纳税金税吗?
回复:不征税税金税。
参照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国税相关对个人拨用赠与住宅相关税金税难题的通告》(税务〔2009〕78号)第三条明确规定,下列情况的不动产证拨用赠与,对涉事两方不征税税金税:
(一)不动产证其别人将不动产证拨用赠与直系亲属、双亲、家庭成员、祖双亲、外祖双亲、孙家庭成员、外孙家庭成员、弟妹。
参照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税 相关对个人获得相关总收入适用于税金税增值税税金工程项目的报告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税报告书2019年第74号)第三条明确规定:不动产证其别人将不动产证拨用赠与别人的,赠与人因拨用赠与住宅获得的赠与总收入,依照碰巧税金工程项目排序交纳税金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国税相关对个人拨用赠与住宅相关税金税难题的通告》(税务〔2009〕78号)第三条明确规定,合乎下列情况的,对涉事两方不征税税金税:
(一)不动产证其别人将不动产证拨用赠与直系亲属、双亲、家庭成员、祖双亲、外祖双亲、孙家庭成员、外孙家庭成员、弟妹;
(二)不动产证其别人将不动产证拨用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不动产证其别人死亡,依法获得不动产证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前款所称赠与总收入的应纳税税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国税相关对个人拨用赠与住宅相关税金税难题的通告》(税务〔2009〕78号)第四条明确规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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