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夫妻相约旅行换妻被判1年,六人不服:都是自愿的凭什么判刑?

 admin   2022-09-25 17:14   310 人阅读  0 条评论

为的是给彼此之间减少品味,

两对母女居然相聚

旅途半路上换妻,

这种荒谬的作法你敢信吗?

两对母女相聚旅途半路上换妻

朱某(男)和牛某(女)是一对母女,两人结婚已经17年,他们都有正式工作,生活还算优越,唯一的儿子上大学后,没有共同爱好的两人冷淡无比。

朱某一个偶然的机会加入了某母女结伴旅游群,加入群里的都是中年男女,他们讨论的结伴旅途,顺便玩玩换配偶的游戏。朱某和牛某商量好一起玩一次,一起加入的还有40多岁的苟某(男)和杨某(女)、马某(男)和吕某(女)。两对母女三亚旅途3天,夜里相互发生性关系,玩得不亦乐乎。

谁知道,公安机关的一次查房将6人都带到了派出所。

法院判定两对母女涉嫌聚众淫乱罪

法院认为,这3对母女为满足自己不耻的性欲,聚众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了聚众淫乱罪,分别判处1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301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6人均不认罪,他们认为在宾馆做这些事并没有侵害聚众淫乱罪的法益:公众对于性行为非公开化的秩序。因为他们的活动是秘密进行的,所以并不构成犯罪。

那么,这两对母女的辩解到底在不在理?

剧情演绎

妻子:说好了我跟你老公,你跟我老公,大家两对母女换一下增添品味。你现在法院凭什么判我们聚众淫乱,都是强迫的啊

老公:而且我们都是在宾馆啊,又没有危害社会,顶多算个出轨,凭什么要坐牢?

律师普法:

陆律师:聚众淫乱罪是从1979年刑法的流氓罪中拆分出来的一个罪名,保护的是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虽然你们都是强迫的,但你们的行为对公共秩序造成了破坏,所以仍然要受到法律制裁。

根据法律规定,对组织三人以上淫乱的首要分子或者参加三次以上聚众淫乱活动的参与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如果你们是两对人同处一室淫乱三次以上,那聚众淫乱罪没跑了,但如果是两人在一个房间,就不构成犯罪。

看了这个奇葩案例后,

不少网友也发表了看法~

居然有网友认为不算犯罪

当然大部分网友还是认为这就是危害社会

也有网友认为得分情况

您是怎么看?

来源:法律读库、法拉理

本文地址:http://51ac.top/post/32541.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admin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