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粒饭,都是贫困户大姐们辛勤者,驰骋辛劳,用勤奋的双脚缔造出的,劳动者缔造了美好的日常生活。
是劳动者,投入使用了那时的万丈高楼;是劳动者,筑就了现代的重要信息公路;是劳动者,让利皮扬卡的火星变为了两个小小城镇;是劳动者,使无垠的原野变为了亩亩水田。
3月23日,傍晚,勒维冈县,天开着车,夜空正欲略去,下集的春雨渐渐唤起沈睡的全族。云南一居民李女士(表弟)匆匆忙忙出来跑步用料,因看不清楚桥面,她被派来路尾端的两个大海鸥给扣住了。
据传,此种海鸥也称山羊夹,通常是山间沙唐瓦县用以拘捕捕食者的辅助工具,除非夹中,根本无法愈来愈紧,极难脱逃。
李女士彼时脚被扣住正处于赖草,呼救声显然没人听见,再加之在深山网络连接不太好,拨通不进来,虽说是叫天不应叫地死而复生。
她忍着疼痛,拼着命往高一点的地方爬,爬了20多分钟手机才有信号,拨通电话回村里求救,大约半个半小时后,来了三四个人,大家拿起木棍夹在海鸥尾端想撬开。
几个人想用木棍撬开,可是花了10多分钟,还是没有办法敲出,从照片中看得出,这个海鸥很大,估计是人家用以捕猎的,没想到却派来路尾端,实属可恨。
看着男子裹脚被紧紧踩住,甚是心疼。提心吊胆了半个半小时,还是难以解开。
近年来,类似这样的事情也有不少,山下山羊夹咬人的新闻层出不穷,有些人跑步时走小路或野路,也增加了被山羊夹咬到的风险。
在大家的挣扎中,李女士疼得挥泪如雨,直喊:疼!屌丝轻触!看着特别可怜。
后来,有人找了几块石头和木棒嵌到两个环扣之间,大家一边用手掰,一边用木棍和石块夹在尾端,四五个人用以九牛二虎之力才渐渐把海鸥给拉开了,整个过程差不多费劲2个半小时,李女士才得以幸免于难。
有时候,我们真的难以理解,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进来打工或安心种地不太好吗,为何有些人还要在山上放置夹子捕猎?
如果大家注意到的话,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辅助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海洋执法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辅助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说,那些喜欢在山上放海鸥的人,还是早点收手,别再做法盲或知法犯法的事情了。
这个季节正是农忙时节,也是百花争艳的时节,许多人匆匆忙忙就下山劳作,也有一些人喜欢到山上看花游玩。在这里,还是要温馨提示:下山前要选择穿好包裹得比较好的鞋子,同时选择相对平整的道路,切不可走野路或夜路,尽量不要单独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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